李湖
清朝大臣
李湖(?~1781年),字又川,一字又徐,号恕斋,
江西
南昌
人,清朝大臣。
人物生平
乾隆四年(1739)
进士
,初授山东
武城
知县
,调任
郯城
知县。累迁
直隶
通永道
,调
清河道
。迁直隶
按察使
,再迁江苏
布政使
。
乾隆三十六年(1771),擢
贵州巡抚
。
乾隆三十七年(1772),调
云南巡抚
。
乾隆四十年(1775),
云贵总督
彰宝
以贪婪得罪,责李湖隐忍缄默不先
劾奏
,
夺官
,予
布政使
衔,发往四川军营会办军需奏销。
乾隆四十三年(1778),授
湖南巡抚
。
乾隆四十五年(1780),调
广东巡抚
。李湖敏于当官,在贵州规画铅运,在云南釐剔铜政,均如议行。所至以清严为政。到任广东,以广东历来多盗,
番禺
沙湾、茭塘近海为强盗所聚之地,秘密侦查姓名、居址及出入径途,知群盗以七月望归设祀,命文武吏围捕。旬日间诛为首者二百有奇,而释其胁从,盗风以息。旋条奏申明员弁,责成编船移汛,设施甚备,令行法立,民咸颂之。卒,赠
尚书
衔,谥恭毅,祀
贤良祠
。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三百二十四 列传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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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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