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涤生(1887年—1930年8月),湖南浏阳人。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第六届中央委员(1928年11月除名)。1928年5、6月间在长沙被捕,旋即叛变,曾任国民党安源“清共委员会”委员。1930年8月,红三军攻占长沙后被抓获,并被立即处决。
人物生平
李涤生,1887年生,湖南省浏阳人。出身贫苦工人家庭。青少年起即在株萍铁路安源修车房当修车工人,受尽盘剥和侮辱。
1921年9月,在安源组织湖南中华工会机械会安源分会。1922年1月同
朱少连、
李立三发起创办安源路矿工人补习学校暨国民学校,积极参加工人运动,参与组织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192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安源工人中第一批共产党员。不久,担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长沙分部株萍铁路工运特派员。1922年春至1923年夏期间,担任中共粤汉铁路新河支部书记。1922年5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后,任总代表。9月上旬,出席毛泽东在安源召开的党员会议。参与组织发动9月18日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和湘东永和煤矿工人大罢工。11月上旬,代表安源铁路工人俱乐部参加成立湖南省工团联合会。
1923年,任安源铁路修车房工人代表、第二届总代表。8月,被推选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主席。曾先后主持开会39次,讨论决定工人俱乐部重大事项。同时,兼任路矿工人俱乐部股股长,负责对外联络;并任建筑委员会庶务处处长,第三届经济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1924年8月后,任粤汉铁路湖南段总工会委员长等职。领导铁路工人运动,发展工会组织,支援国民革命北伐军向湖南湖北进军。
1926年,和朱少连一起在湖南醴陵组织株萍铁路总工会,任副委员长。12月,参加湖南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当选为省总工会执委会委员。
1927年2月赴汉口,出席全国铁路工人第四次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第四届执行委员、常务委员,担任全国铁路总工会宣传部主任(部长), 参与领导全国铁路工人运动。1927年4月至5月,在武汉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央委员。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8月至11月,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1927年8月,被选为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回湖南工作。在安源参加了湘赣边界的秋收起义。1927年9月,中共中央指定他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人部部长。同年12月,湖南省委遭受严重破坏,仍继续担任湖南省委工人部部长。
1928年5月,被中共中央指定为湘东特委委员。1928年5、6月间,在湖南长沙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很快叛变投敌,任国民党湖南“清乡”督办署侦缉队员。因消息隔绝,中共中央未能得知消息,在1928年6月至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仍被选为中央委员。11月,被中国共产党除名。
1929年3月,任国民党安源“清共委员会委员”,替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反共宣传。
1930年8月,红三军攻占长沙后,在长沙火车站被红军抓获并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