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澜,男,1968年10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6年09月至1990年09月在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系学习;
1990年09月至1993年08月在华南师范大学物理系学习物理学专业;
1993年08月至1994年06月任海南省海洋局海洋开发总公司职员;
1994年06月至1995年06月任海南省海洋局康大海洋生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5年06月至1996年09月任海南省海洋局海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1996年09月至1998年09月任海南省海洋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1998年09月至2000年10月任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农田保护处副主任科员;
2000年10月至2004年06月任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管理处主任科员;
2004年06月至2005年11月任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管理处副处长;
2005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海南省临高县政府副县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海南省临高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9年05月至2010年08月在
美国犹他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0年12月至2013年08月任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项目招商处处长;
2013年08月至2014年12月任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2014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党委委员;
2019年9月任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
现任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省海洋监察总队总队长(正处级)。
工作分工
负责海洋监察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海洋监察总队,协助孟维华同志分管海洋预警监测减灾处、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协助王保汉同志分管督察与执法局、省海洋督察整改办公室。
任免信息
2011年3月海南省发布任免通知,免去李洪澜同志临高县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另有任用;
人物事件
2019年4月22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因“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违法填海,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给予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李洪澜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