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志
康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李法志,男,汉族,1970年出生,山东省临沂市人,曲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本科,山东大学法律本科。2000年前在山东省郯城县从事教育工作,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曾在山东师郯律师事务所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康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论著
李律师性格豪放,思维敏捷,待人诚恳宽和。曾撰写《中国人,要走近律师》、《前进中的中国律师》、《总评李庄案》、《从李庄案谈中国刑事司法的四个误区》、《我对李庄律师案的所有评价》、《再论李庄案》、《有望中国律师再次发起防御战》、《坚持依法治国,反对复古倒退》、《广西北海律师案——侦查机关的逻辑和错误》、《广西四律师案——中国律师的防御、反攻、失策》、《写给北海四律师案》、《广西北海律师案——中国律师已开始反攻战》、《刑事司法流氓产生的法制根源》、《广西北海律师案——谁是最终的胜利者》、《北海律师团遭围攻——哀盛世乱象》、《从周易理论谈依法治国》、《广西北海律师案——中国律师应尽快撤离》、《中国社会的几个矛盾》、《广西北海律师案——血腥的庭前准备》、《广西北海律师案——评8月6日的延期审理》《让法律成为君王——中国改革的总方向》、《法治与人治的迷茫》、《广西北海律师案——中国法治的转折点》、《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无法遏制刑讯逼供》、《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民众的将信将疑》、《怎样做人系列之信仰、健康、勤奋》、《徐武案与大禹治水》、《李庄案辩护词赏析》等文章。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曾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经他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近千件。他代理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政府办理行政案件30余件,办理山东省首例网上银行盗窃案,云南曲靖传销非法经营案,黑龙江佳木斯沉船案,临沂某公司诉德州中国银行存款纠纷案等,案件常有较大影响。
2010年1月,他被临沂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以精湛的法律服务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3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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