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汶
唐朝康王
康王李汶(851-866),唐宣宗李忱十子,母仇才人。大中八年与怀、昭二王同封。咸通七年七月薨。
人物生平
康王李汶(851-866),唐宣宗李忱十子。大中八年与怀、昭二王同封。咸通七年七二十七月薨。
墓志铭
乾符四年四月,大京兆奉监护礼奏康王葬,皇帝命内署司文之臣臣遘为之铭,□刻于墓。臣谨按史官,康王讳汶,宪宗章武皇帝之孙,宣宗献文皇帝第十子。母曰仇氏。以咸通七年七月廿七日薨,享年一十六。以乾符四年四月十四日,葬于万年县浐川乡尚傅村,礼也。我唐本周汉之制,崇建封之法,分王子弟以藩屏于皇家,用古道也。国朝自近代以降,诸王无出阁之合□□玺整爱,冠王公之义;问安侍膳,如家人之礼。中备宿卫,□□□和,遵近制也。其有行修于内,德积于中,守之以严恭本之□教,模范宗族,规矩戚藩,□任城之武艺,体陈思之文业。皇帝恩覃瑶派,爱广桐珪,宫臣传旨,太医侍药。及乎降追锡之命,崇襄护之仪,罢朝震警,下诏追悯,可谓生有礼而殁为荣者矣。侍从之臣,执笔之史,虽不得备闻道德,替述风猷,观圣泽之弘深,本鸿私之痛念,繇是缛礼,德行可知。所以裁词罔疑,叙事无愧。遵奉明诏,拜勒新铭:
汉东平王,尝获对见,帝问所行,最乐为善。
卑以自牧,谦而不衔,史册垂名,千古如图。
今我康王,令德夙彰,宸衷轸念,圣泽汪洋。
必有祖述,以规行藏,词臣刻文,用铭耿光。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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