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男,
汉族,1950年12月生,山西吉县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68.12——1971.12,
湖南沅江县大成公社知青,大队党支部
委员;
1971.12——1974.04,沅江县委驻肖家坝公社工作队队员,普丰公社、复兴公社干部;
1974.04——1978.02,沅江县子母城公社管委主任、党委书记、黄茅洲区区委委员、区领导小组成员;
1978.02——1981.12,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4.11,湖南省委政研室干部、经济处副处长;
1984.12——1987.01,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副主席;
1987.02——1988.05,常德地区行署副专员;
1988.06——1992.11,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
1992.11——1993.03,湖南省体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1993.03——1995.04,湖南省体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1995.04——1996.03,益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96.03——1997.01,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97.02——2003.06,益阳市委书记;
2003.06——2003.07,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益阳市委书记;
2003.07——2004.04,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4.04——2004.05,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05——2010.12,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0.12——2011.01,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1.01——2011.0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1.03——2011.09,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11.09——2011.1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1.12——2012.1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2.12——2013.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2018.0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是中共湖南省第八、九、十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上述消息显示李江不再继续担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