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秋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永秋,男,1968年3月生,吉林通化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
人物履历
历任吉林省法院执行局案件监督处处长,省法院办公室主任,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19年1月,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1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2年1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曾任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3年5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后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025年3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法律研究
撰写《执行复议程序的法律特征及其运行模式》等论文,并制定过《关于对乱执行、消极执行进行专项
监督
的意见》,加大了对下级法院督办、督查和指导力度。
职务任免
2025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李永秋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参考资料
李永秋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新华网.
吉林省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人民网.
李永秋全票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松法微言.2019-01-18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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