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天,男,著名
油画家。
山东临沂人,
广州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人物生平
文革期间以
李一哲为笔名与人合著《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打成反革命集团“首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平反后,发表哲学专著《超越理性-广义本体论》,《共和论》,《先定判断批判》,《民族心理必须更新》和《第四产业论纲》等。创作了大批油画,如《生命九章》,肖像系列,抽象系列等等。
2006年12月15日,广州公物拍卖行举行盛大拍卖会,有李正天的15张作品参拍,竟有12张拍出,成交额达700多万,其中的油画《苏醒》以高达7位数的数字成交。
2006年12月9日,
广州美术学院院长
黎明、广州美术学院教育研究室邀请李正天教授前往深圳,在广东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作了“强化基础,重在引发”的大型学术报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2006年五·一期间,广州美术学院为李正天举办了《李正天教学研究展》,据校史办的负责人说,这是自黎雄才大师以来,广州美院第二次办这样的展览。展览产生了强烈反响,校领导称李正天是广州美术学院的骄傲。
2005年李正天作为
世界博览会中国馆设计方案的创意人,以他为总顾问的广州美院团队,在
黄建成的组织下成功地在世博会中国馆众多设计方案的中外竞标中,一举夺标。开展后的世博会深受欢迎,吸引了566.78万人来参观,为世博会之最,受到世博会负责人和中央的高度肯定。并在广东获最高奖
鲁迅文艺奖。
所获荣誉
1992年油画《亚历山德鲁》入选《中国首届油画年展》,后收入《中国当代艺术》一书中。(此画已收藏)
1992年油画《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黑洞》入选《
中国现代艺术史》。(此画已收藏)
1992年油画《擎天》入选《广州国际双年展》并获奖。
1989年油画《憧憬》入选《中国当代油画展》。(此画已收藏)
1987年油画《鲜血浸过的土地》选赴波士顿的画展。(此画已收藏)
1986年油画《命运》入选《当代广东油画展》。此画在海外展出时作为该展览画册封面和画展海报。
1985年油画《苏醒》入选《中国当代人体艺术探索》。(此画已收藏)
笔名简介
李一哲是1974年广州著名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通称“李一哲大字报”)作者的共同笔名,主要包括四位起草和定稿执笔人:郭鸿志(1929年10月9日-1998年9月21日),“李”——李正天(1942年12月24日-),“一”——陈一阳(1947年-),“哲”——王希哲(1948年8月13日-)。这篇大字报由“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组成,共两万三千余字:“序言”一万二千余字,主要执笔者为郭鸿志,王希哲起草了一个短得多的初稿;“正文”一万余字,其中前五部分近六千字,执笔者一直是王希哲;第六部分四千余字,主要执笔者为陈一阳,李正天起草了这部分的提纲式初稿。此外,四人还与后来被打成“李一哲反革命集团”的其他一些人经过多次讨论、协商,最后由王希哲归纳定稿。四人在1977年3月2日同时被捕,1978年12月30日获释。
“李一哲”案件
“李一哲”案件的由来
1973年11月10日,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以“李一哲”的署名①,在广州闹市区北京路口张贴了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长达 2.6万字,从头至尾共67张白报纸。这张大字报抨击当时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猖狂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指出林彪反党集团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林彪反革命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大字报还不点名地指出了江青一伙搞所谓“反复辟”、“反回潮”的一系列反革命罪行,并且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出我们国家的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
它列举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六点要求或者“期望”:一、制定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一切应有的民主权利”;二、采取措施“限制特权阶层”;三、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的革命监督的权利”;四、制定条例严禁拷打、诬陷、草菅人命以及其他形式的“法西斯专政”;五、政府和党的政策不要经常改变;六、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作者声称他们的“体系”“决不是异端于马克思主义体系之外的东西,我们只不过是企图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去对林彪体系的影响、祸害所及作一番认真的清理罢了”。这张大字报贴出之后,广州为之震动,观者如潮,日夜川流不息。不久,这张大字报流传到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其他地区,引起国内外强烈反应和争论。“四人帮”的头面人物江青说它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②在“四人帮”横行的背景下,广东省不得不迅速组织反击。
“李一哲”案件平反
1979年2月6日下午,省委在广州友谊剧院召开有一千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开为被打成“反革命集团”的“李一哲”一案平反。会上,省委常委寇庆延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处理“李一哲”案件的决定》。文件指出:1978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重新讨论了“李一哲”案件,一致认为“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团,他们的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不是反动大字报,应予平反。为此决定:“因‘李一哲’问题被拘留的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应予释放”。
习仲勋、杨尚昆和吴南生等人花了相当多的时间处理该案平反工作,较为圆满地解决了“李一哲”案件的平反以及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