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天
中国山东籍油画家、哲学家
李正天,男,著名油画家山东临沂人,广州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人物生平
文革期间以李一哲为笔名与人合著《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打成反革命集团“首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平反后,发表哲学专著《超越理性-广义本体论》,《共和论》,《先定判断批判》,《民族心理必须更新》和《第四产业论纲》等。创作了大批油画,如《生命九章》,肖像系列,抽象系列等等。
2006年12月15日,广州公物拍卖行举行盛大拍卖会,有李正天的15张作品参拍,竟有12张拍出,成交额达700多万,其中的油画《苏醒》以高达7位数的数字成交。
2006年12月9日,广州美术学院院长黎明、广州美术学院教育研究室邀请李正天教授前往深圳,在广东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作了“强化基础,重在引发”的大型学术报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2006年五·一期间,广州美术学院为李正天举办了《李正天教学研究展》,据校史办的负责人说,这是自黎雄才大师以来,广州美院第二次办这样的展览。展览产生了强烈反响,校领导称李正天是广州美术学院的骄傲。
2005年李正天作为世界博览会中国馆设计方案的创意人,以他为总顾问的广州美院团队,在黄建成的组织下成功地在世博会中国馆众多设计方案的中外竞标中,一举夺标。开展后的世博会深受欢迎,吸引了566.78万人来参观,为世博会之最,受到世博会负责人和中央的高度肯定。并在广东获最高奖鲁迅文艺奖
所获荣誉
1992年油画《亚历山德鲁》入选《中国首届油画年展》,后收入《中国当代艺术》一书中。(此画已收藏)
1992年油画《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黑洞》入选《中国现代艺术史》。(此画已收藏)
1992年油画《擎天》入选《广州国际双年展》并获奖。
1989年油画《憧憬》入选《中国当代油画展》。(此画已收藏)
1987年油画《鲜血浸过的土地》选赴波士顿的画展。(此画已收藏)
1986年油画《命运》入选《当代广东油画展》。此画在海外展出时作为该展览画册封面和画展海报。
1985年油画《苏醒》入选《中国当代人体艺术探索》。(此画已收藏)
笔名简介
李一哲是1974年广州著名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通称“李一哲大字报”)作者的共同笔名,主要包括四位起草和定稿执笔人:郭鸿志(1929年10月9日-1998年9月21日),“李”——李正天(1942年12月24日-),“一”——陈一阳(1947年-),“哲”——王希哲(1948年8月13日-)。这篇大字报由“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组成,共两万三千余字:“序言”一万二千余字,主要执笔者为郭鸿志,王希哲起草了一个短得多的初稿;“正文”一万余字,其中前五部分近六千字,执笔者一直是王希哲;第六部分四千余字,主要执笔者为陈一阳,李正天起草了这部分的提纲式初稿。此外,四人还与后来被打成“李一哲反革命集团”的其他一些人经过多次讨论、协商,最后由王希哲归纳定稿。四人在1977年3月2日同时被捕,1978年12月30日获释。
“李一哲”案件
“李一哲”案件的由来
1973年11月10日,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等人以“李一哲”的署名①,在广州闹市区北京路口张贴了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长达 2.6万字,从头至尾共67张白报纸。这张大字报抨击当时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猖狂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指出林彪反党集团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林彪反革命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大字报还不点名地指出了江青一伙搞所谓“反复辟”、“反回潮”的一系列反革命罪行,并且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出我们国家的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
它列举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六点要求或者“期望”:一、制定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一切应有的民主权利”;二、采取措施“限制特权阶层”;三、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的革命监督的权利”;四、制定条例严禁拷打、诬陷、草菅人命以及其他形式的“法西斯专政”;五、政府和党的政策不要经常改变;六、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作者声称他们的“体系”“决不是异端于马克思主义体系之外的东西,我们只不过是企图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去对林彪体系的影响、祸害所及作一番认真的清理罢了”。这张大字报贴出之后,广州为之震动,观者如潮,日夜川流不息。不久,这张大字报流传到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其他地区,引起国内外强烈反应和争论。“四人帮”的头面人物江青说它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②在“四人帮”横行的背景下,广东省不得不迅速组织反击。
“李一哲”案件平反
1979年2月6日下午,省委在广州友谊剧院召开有一千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开为被打成“反革命集团”的“李一哲”一案平反。会上,省委常委寇庆延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处理“李一哲”案件的决定》。文件指出:1978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重新讨论了“李一哲”案件,一致认为“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团,他们的大字报《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不是反动大字报,应予平反。为此决定:“因‘李一哲’问题被拘留的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应予释放”。
习仲勋、杨尚昆和吴南生等人花了相当多的时间处理该案平反工作,较为圆满地解决了“李一哲”案件的平反以及善后工作。
参考资料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李一哲”案件平反的前前后后(上).2020-04-29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李一哲”案件平反的前前后后(下).2020-04-29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4 12:59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