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楚瀛
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中将
李楚瀛(1904年-1950年11月16日),曾用名龙、成就、就,字自勋,广东省连县(今连州市)三江寨脚人。民国13年(1924年)1月,考入黄埔军校第1期;12月毕业后,任国民革命教导师第2团3连见习排长,参加东征、北伐等作战。民国16年7月,任第1军l师3团1营营长。民国22年3月,为83师247旅旅长,参加对鄂豫皖苏区的“围剿”和参加长城抗战。民国26年在庐山受训,毕业于陆军大学甲级将官班。
人物生平
抗战全面爆发后,李楚瀛在津浦路抗击日军,后参加武汉会战、中原战场几次关键战役。先后参加南昌、豫南、豫中、枣宜、中条山等会战,先后任第23师师长(授少将军衔),第85军军长、第31集团军副总司令兼85军军长。抗战8年,始终在抗日最前线。抗战胜利后,获颁忠勤勋章和胜利勋章。
民国35年(1946年)9月,李楚瀛任第5兵团整编第3师师长,次年11月,任第5兵团副司令,率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赓兵团和陈毅、粟裕率领的华东野战军作战。民国37年9月,授予中将军衔。12月,任淞沪警备司令部中将副司令(未到上海履职)。
民国38年(1949年)5月,李楚瀛任广东省第5行政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辖连阳4县。7月,兼任连县县长。到连阳任职后,图谋把连阳四县建为“反共基地”,千方百计强化统治措施,强迫18~40岁男丁均受短期军事训练,建立乡团地方武装,攻打共产党游击队根据地。强征货物、人头税捐、搜刮白银稻谷。颁布反动的“十杀”(参共者杀、通共者杀、济共者杀、庇共者杀、纵共者杀、贴共标语者杀、播共言论者杀、知情不报者杀、为共引路者杀、剿共不力者杀)禁令,在半年多内,有近千间民房被焚烧,500多人被惨杀。11月,又将原保安部队改编为新编反共救国军第9军,自任军长,下辖3个师,共1.3万多人。同时,强迫所属机关团体职员、学校师生、商民等在各地宣誓“反共”,拟定“应变”计划,把连阳4县划分为5个“游击区”,以瑶区南岗、油岭为总基地,准备长期顽抗。
连县人民政府成立前夕,李楚瀛原定计划把连州城付诸一炬,因仓皇撤退,图谋未逞。1949年12月16日,在南岗矮凳坳一石洞中被解放军俘获。1950年11月16日,经曲江县人民政府公审,在韶关被处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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