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和(1880—1953年),广东省梅州市
五华县人。1900年以契约劳工身份到马来亚
怡保当采锡工。1918年转为承包开采锡矿,1922年在怡保创办两家锡矿公司,1937年增办7个全机械化生产的采锡企业,还拥有4个橡胶园,50间店铺。李桂和致富后关心乡梓,1932—1937年间,在五华县华城镇投资建造一条街共103间店铺,被命名为“桂和街”,至今街口还有碑记。他还捐资五华一中(今五华中学)兴建两座校舍(命名桂和楼),二中兴建一座桂和科学馆,三中(今安流中学)兴建桂和宿舍。在家乡兴建一座宽2米、长80米的大型木桥。1936年在华城设施粥站,救济贫民。1937年捐献国币10万元支援抗日战争,国民政府颁发“积善余庆”横匾。
李桂和(1880—1953年),字宗湘,广东省梅州市
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人。
他少年丧父,生活贫困,上学时上时辍。19岁时,以合约华工身份到马来西亚锡矿场做工,因肯干、认真而出名,被富商曾尚卿之女看中而结婚。后来,李桂和承包锡矿开采,获得盈利。民国11年(1922年),他从五华招集一百多人出洋,创办“新广和”、“广和昌”锡矿公司。不久,又创办7个机械化锡矿公司和4个橡胶园,成为怡保富商,被当地侨胞举为中华商会及中华大会堂董事、客属工会名誉会长、嘉应会馆副会长。抗日战争期间,任南洋侨胞筹赈会怡保分会财政,率先认购救国公债10万元。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授予“积善余庆”匾额一面,以表扬其爱国之举。
李桂和成巨富后,热心家乡公益事业。他先后4次回乡,在五华城镇建造“桂和街”(104间店铺)和“桂和别墅”;又捐巨款给五华县立第一中学(今五华中学),兴建员生宿舍两座,命名为“桂和宿舍”;还捐款给五华县立第二中学(今河口中学),必建“桂和科学馆”一所。民国25年(1936年),五华灾荒严重,灾民遍地,他在五华城乡施粥济贫。次年,他捐资在潭下河上兴建一座2米宽、80米长的大桥,沟通华城至潭下、长布的交通,便于人们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