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棠
民国广东将领
李树棠(1903~1976),广东梅县(今梅江区城北干才村)人。黄埔军校第四期炮科、陆军大学第八期毕业,曾参加北伐战争。历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七军一师三团党代表,第九师二十五旅四七六团营长、团长。1934年后任漳州城防司令,福建省保安第二旅少将旅长。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保安第二旅旅长兼第三战区闽东后援司令部司令、第九战区司令部少将高级参谋、第三十七军代理军长等职。1947年初退役,在南京从事实业,资助教育事业,曾任南京市两广中学董事。1976年4月在南京病逝。
人物经历
李树棠,幼年启蒙于其家乡的八砖书室,后随其在丙村经商之父到丙村就读三堡学堂(今丙村中学)。1919年入梅县东山中学读书,1923年东中毕业后,曾在梅县雁洋公学任教,后考入黄埔军官学校第四期炮科。毕业后,参加北伐,先后在国民革命军第十七军第一师第三团和第九师二十五旅第四七六团任党代表、营长、团长等职,分别在武汉、九江、南昌、安庆、蚌埠、徐州、郑州、洛阳等地驻防和参加各有关战役的战斗。
1934年,他所在的部队转至福建漳州驻防,以团长身份兼任漳州城防司令,负责闽南一带地方治安工作。1936年改任福建省保安第二旅旅长,授陆军少将衔,驻防福建省东部的宁德县,负责福建省东部地区保安工作。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李树棠以保安第二旅旅长身份,兼任第三战区抗敌后援司令部司令,负责闽东各县和三都湾一带沿海的抗敌守土工作。
李树棠在闽南、闽东驻防期间,根据各地民情风俗,制订适合当地情况的治安管
理办法,维护各县的社会治安。在兼任闽东地区抗敌后援司令期间,经常召开各界人士会议,号召各界人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组织抗敌后援队伍,加强闽东沿海地区防御工作,确保闽东地区领土和领海的安全。
1941年春,李树棠奉命从福建调往当时驻在湖南长沙的第九战区长官司令部任少将高级参谋,派驻第三十七军司令部,协助军长陈沛工作,并曾一度代理军长职务。当时第三十七军驻守于汨罗江以南之白水、金井、高桥一带,负责该处防务。李树棠经常到三十七军属下各部队防地视察,根据各部队防御设施情况,提出防止日军进攻的战略建议,完成各次战役所规定的战斗任务,阻延日军打通粤汉铁路计划。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李树棠定居于南京,并在1947年初向国民政府申请办理退役,退役后,在南京开办小型工厂。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南京后,李树棠继续留在南京开办小型工业。先后办过植物榨油厂、塑料加工厂。同时热心教育事业,曾任南京两广中学董事。“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被强迫送江苏北部泗阳县穿城公社劳动改造。1975年冬因病从泗阳县返回南京医治,终因年老体弱,医治无效,于1976年4月在南京逝世,终年74岁。
最新修订时间:2021-09-1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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