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仁,河北省完县人,生于1917年5月。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1937年“七七”事变后,李树仁积极投身于完县抗日爱国运动,历任完县区委组织委员、区委书记、完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彪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完县县委书记等职。
1945年10月,奉调赴东北。同年12月至1946年1月,任中共朝阳县委副书记;1946年3月至4月任建昌县委书记(未到职)。同年5月后任绥中县委书记等职。
1945年11月,中共朝阳县委成立后,李树仁担任县委副书记期间,和县委其他领导成员一起,重点抓了3项工作:
一、依靠人民政权组织力量,清查与逮捕汉奸特务及主要犯罪分子。
二、通过社会阂查,对伪官吏进行审查登记,挖出暗藏反革命分子多人。
三、建立了城厢、大平房、木头城子、羊山、六家子、二十家子、大庙等行政区,并陆续派出区级干部。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辽西省委办公室副主任、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中共公主岭地委书记、长春拖拉机厂副厂长,吉林省科委主任、副省长,中共吉林省顾问委员会常委,中共中央整党执委会派驻湖北省联络组副组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