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仪
清代维新派大臣
李朝仪(?-1881年),字藻舟,贵筑县(今贵阳)人,清代官员。
人物概况
仕途
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进士。以知县分发直隶,二十八年(公元1848年)任直隶(今河北)平谷知县。三十年(公元1850年)调任三河知县,捐廉创建书院。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任大兴知县。三年(公元1853年)晋南路厅同知。四年(公元1854年)任东路厅同知。五年(公元1855年)蝗灾,他尽力灭蝗,又随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宁河、营城、北地、大沽等处修筑炮台。九年(公元1859年)第二次鸦片战争,英军进攻大沽,他协助僧王击退大沽英船。十年(公元1860年)分办直隶团练。十一年(公元1861年)任顺德知府,参加镇压捻军。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任广平知府。五年(公元1866年)任大名知府。八年(公元1869年)授永定河道,署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移居直隶的固安县(河道衙门所在地)。任河道八年,修永定河有功,成绩卓著,过世后人民为之立祠。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四月升山东盐运使,九月署山东按察使,十一月改任顺天府尹(相当于北京市长)。
参考资料
李朝仪.中国大百科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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