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亭(1936年10月-2024年8月5日),男,山东栖霞人。大专学历,1957年12月参加工作,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西南工业学校(现成都工业学院)。曾任第十五届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人物生平
1957年12月-1958年01月,做为
下乡知青曾任农业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1958年01月-1959年03月,山东省
栖霞县寨里公社丰粟管理区副区长、团总支书记;
1959年03月-1966年06月,山东省栖霞县寨里乡北洛汤村大队长、党支部书记;
1966年06月-1967年03月,中共山东省栖霞县委副书记;
1967年03月-1968年04月,山东省栖霞县革委会常委;
1968年04月-1969年09月,“文革”中下放劳动;
1969年09月-1971年02月,山东省栖霞县革委会农林组组长;
1971年02月-1974年01月,中共山东省栖霞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常委、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党的
核心小组副组长;
1974年01月-1976年09月,中共山东省烟台地委书记、地革委会副主任;
1976年09月-1979年12月,山东省冶金局局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1979年12月-1983年10月,山东省冶金厅厅长、党组书记;(1980年-1982年 在
中央党校学习)
1983年10月-1988年02月,
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经理、党组书记;
1988年02月-1988年12月,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1988年12月-1991年03月,中共山东省委委员,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1991年03月-1992年02月,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体改委主任;
1992年02月-1995年02月,中共山东
省委副书记,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体改委主任;
1995年02月-2001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
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01年12月-2003年0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3年03月-2008年0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4年8月5日,山东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李春亭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济南逝世,享年88岁。李春亭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8月7日,李春亭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济南殡仪馆举行。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职务任免
2024年9月26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李春亭因病去世。李春亭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