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海,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湖北潜江人,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
人物履历
1981.09——1984.07,湖北省荆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84.07——1993.08,湖北省纪委信访室干事、1988.11副科级干事、1992.04正科级干事(其间:1990.12—1992.11,下派嘉鱼县官桥镇任镇党委副书记);
1993.08——1996.11,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信访室主任科员;
1996.11——1999.02,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信访室副主任(副处级)(其间:1997.05—1998.05,下派石首市任副市长);
1999.02——2000.12,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副处级)(其间:1999.03—1999.06,湖北省委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0.12——2004.07,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处级)(其间:2000.09—2003.11,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07——2007.06,湖北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副厅级)(其间:2003.09—2005.06,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2006.09—2006.10, 湖北省委党校厅干班学习);
2007.06——2010.02,湖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0.02——2012.05,湖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2.05——2013.09,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2013.09——2016.05,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05——2021.0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22.01——,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担任职务
中共湖北省第九、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李昌海担任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