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明,男,1973年11月生,浙江省
台州市椒江区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
曾任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椒江分校团委书记;台州市
椒江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长;台州市
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科级联络员;台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副处长,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处长,办公室工业发展处处长,综合二处处长,综合一处处长;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温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市长(常务),三门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台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局长级)。
分管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公交集团、市民航事务中心、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市机场办、市垃圾分类办、市治堵治超办,协助分管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台州综保区管委会。
联系市工商联、台州电业局、市盐业公司、市无线电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台州海事局、台州发电厂、台州第二发电厂、三门核电公司、玉环华能电厂、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台州分公司、电信台州分公司、移动台州分公司、联通台州分公司、铁塔台州分公司、台州高速公路集团、台州机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