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镇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辖镇
李旺镇,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地处海原县东部,东以清水河为界与同心县王团镇相邻,东南与七营镇接壤,西南连郑旗乡,西靠贾塘乡,北毗高崖乡,行政区域面积346.74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李旺镇户籍人口为41780人。
历史沿革
隋唐时,先后属原州他楼县、武州萧关县辖地。
北宋,设胜羌寨(今李旺镇李旺村北古城),先后隶属西安州、怀德军。
金时,属镇戎州(治今固原市)。
元时,先后属镇原州、开城县。
明时,设李旺堡,属镇戎守御千户所管辖。
民国时,先后设海原县宁远乡、李旺区、李旺镇。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0月,曾属陕甘宁边区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管辖。
1949年,海原县设李旺区。
1958年,改李旺公社。
1984年,置李旺乡。
1994年,复建李旺镇。
2004年,撤乡并镇时,将原罗川乡整建制并入李旺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李旺镇辖李果园、杨山、杨堡、七百户、团庄、李旺、马莲、红圈、韩府、二道、罗泉、中川、九牛、北梁、上川、罗塘、九道、黑岭、马路坡19个村民委员会。有117个自然村。
截至2021年10月,李旺镇辖14个行政村:李果园村、二道村、红圈村、韩府村、马莲村、李旺村、团庄村、七百户村、杨山村、杨堡村、新源村、北滩村、罗川村、团结村,镇人民政府驻团庄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李旺镇地处海原县东部,东以清水河为界与同心县王团镇相邻,东南与七营镇接壤,西南连郑旗乡,西靠贾塘乡,北毗高崖乡,行政区域面积346.7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李旺镇地势呈南高北低、西山东川特点。西部八村为黄土高原山区,沟壑纵横。东部为清水河谷川台地,地势平坦。
气候
李旺镇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较为炎热,秋季温和。年平均气温7℃,无霜期年平均162天。年平均降水量300毫米左右,降雨集中在8—9月。
水文
李旺镇境内主要河道为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自南而北全线过境约40千米。固海扬水干渠和固海扩灌干渠纵贯南北,得黄河水灌溉之利,是全县的产粮大镇。
自然灾害
李旺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霜冻、冰雹、洪涝等。
自然资源
李旺镇境内杨山村田子塘有石膏贮藏。
2011年,李旺镇有耕地面积20万亩,其中水浇地5.6万亩。
人口
2011年末,李旺镇辖区总人口42150人,其中回族36520人,占总人口的86.6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21人。
2017年末,李旺镇常住人口为35545人。
截至2020年末,李旺镇户籍人口为41780人。
经济
综述
2020年,李旺镇有工业企业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9个。
农业
2011年,李旺镇农业总产值9148万元。粮食作物山区以豆类、玉米、马铃薯、秋杂粮为主。2011年,种植豆类面积6000亩、马铃薯7万亩、秋杂粮2万亩、玉米3万亩。经济作物有设施蔬菜、红葱、枸杞等,红葱种植面积5000亩、葵花1万亩、枸杞5000亩、设施蔬菜1万亩、紫花苜蓿3.4万亩。
李旺镇畜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2011年,牛饲养量8000头,羊饲养量15000只。畜牧业总产值3009万元。
工业
2011年末,李旺镇有机砖制造企业3家,地毯生产企业2家,羊绒分梳企业2家。
商贸
2011年末,李旺镇有农贸市场2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李旺镇有小学21个,在校生4120人,专任教师121人;中学1所,在校生1321人,专任教师47人。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李旺镇有文化体育中心1个,电影放映队1个,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2011年末,李旺镇有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现100%覆盖,可收看中央、自治区、市共54套高清节目。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李旺镇有卫生院1个,医务人员28人,病床80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6250人。
社会保障
2011年,李旺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215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3500人,领取养老金人数3580人。
邮政电信
2011年末,李旺镇有邮政所1个。镇政府驻地电信、移动营业厅2家,各通信公司代办点多家,全镇均可实现就近光纤上网。
交通运输
李旺镇已形成由公路、铁路2种方式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2011年,福银高速、宝中铁路、银平公路贯穿南北。福银高速在李旺设出入口,宝中铁路设有李旺火车站。2011年,拥有汽车数量1500辆。
历史文化
李旺镇因明代兰州左卫副千户李旺驻守于此而得名。
参考资料
李旺镇2021年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1:58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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