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馥(
越南语:Lý Văn Phức/李文馥,1785年-1849年?),
字邻芝,
号客斋,越南
明乡人后裔、
阮朝官员、
文人。李文馥先世原籍
中国福建,他在嘉隆年间中举后入仕为官,在
翰林院、礼、户及工等部,以及
广义、
广南任职,曾经奉命出使
南亚、
东南亚、
葡属澳门及中国
清朝等地达11次之多,见闻和交游甚广,在后世有“周游列国的越南名儒”的称号。此外,他长于
汉文及喃文著作,撰有《西行见闻纪略》、《闽行杂咏》、《粤行吟草》、《掇拾杂记》、《二十四孝演音》、《玉娇梨新传》及《周原杂咏》等,反映其外交经历及文学才华,亦使他在文坛留名。
李文馥是
越南“
明乡人”后裔,生于
后黎朝晚期的
东京(即
河内)永顺,先祖原籍中国
福建漳州龙溪县,在
明代任官,明
清鼎革时迁至越南。传至李文馥的祖父李克敦(生卒:1720年─1789年),于1747年(
后黎朝景兴八年)考中
乡荐,任官至谨事郎
太常寺寺丞。父为李致位(生卒:1765年─1824年),以行医、教学为业。
1829年(明命十年),李文馥因
受贿罪被一度撤职。事缘在该年
农历二月,有
奸商廖宁泰、杜辉松等谋领北城(
河内)
关税,以百余两银贿赂李文馥,文馥则从中协助。不久,事件揭发,十月,李文馥罪成撤职,原要收押候绞,但因获特赦被释,其后更得阮朝继续起用。
李文馥在受贿案被赦后,多次奉命出使国外。据中国
台湾学者陈益源的研究及统计,李文馥是从1830年(明命十一年)到1847年(
绍治七年)的十七年里,不是奉派出国,便是在管理水师事务,其出使次数最少有十一趟,行程包括
小西洋(
印度半岛沿海)、
新加坡、吕宋、
广东、
福建、
澳门、燕京等地。
李文馥于1847年(绍治七年),因“办事不善”再遭贬官。该年农历二月,有
法国战船驶至沱㶞,展示
十字架标帜,阮朝官员认为他们“来意
倨傲”。阮朝派李文馥与法国人交涉,但李文馥处理手段软弱,阻挡不住法国人带枪剑闯入
公馆挑衅,遂被朝廷指为“案拟发兵”、“有亏国体”,将之免职收押。李文馥遂再一次失势。
1848年(
嗣德元年),朝廷再次起用李文馥,任
郎中,办理
礼部事务。1849年(嗣德二年),升任为
光禄寺。其后,据《
大南实录》记载他在此不久后去世,朝廷追授他为“礼部
右侍郎”,后世一般按照史文,以1849年为其卒年。中国学者
陈庆浩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李文馥在其著作《掇拾杂记》中所写的序,是在1850年(嗣德三年),因此应该卒于该年之后。
李文馥以
中华文化自诩,认为当时的
越南阮朝是华非
夷,并曾为此与中国官员争辩。李文馥在1831年(明命十二年)担任
如清使出使中国
福建以护送海难眷属时,因见对方官员把他带进位于
福州的住所题写“粤南夷使公馆”六字,心感不满,因而“诮让馆伴官,声色俱厉,不入馆,令行人裂碎‘夷’字”,中国官员便把馆名改为“粤南使官公馆”。随后,李文馥“恐其未尽晓然”,撰写《夷辨》(后世又称《辨夷论》)张贴在公馆,进一步申明论点,指出越南仍流传着中国的制度文化、学术思想,社会习俗,所以是若将越南“谓之夷,则吾不知何如为华也”;而对
纲常道义上“一弃而不顾”的外国民众,才是他心目中的“夷”;李文馥在文中又强调当日的越南阮朝已发展至崛起成为“天地间一
大国矣”,就国力而论,更不应称夷。《夷辨》的论调在当时便得中国人士认同,对它有“议论正大”、“持论高明”等称誉。这个故事后来经越南文人潘叔直的润色,其地点由
福州变为
京师会同馆,时间从1831年(明命十二年)变成1841年(
绍治元年),《夷辨》被改成《辨夷论》,“粤南夷使公馆”被改成“越夷会馆”,李文馥的行为和文章也更为激进。
李文馥经过多年的周游列国,对西方列强治下的
殖民地亦有所涉足,而他对西方人的观感则倾向负面,认为他们唯利是图,“大抵西夷之人,纯以商卖为事,持筹握算,殆无虚剧。其谋人之利也,必穷其心虑;其取人之财也,必尽其锱铢”,
西方文明是“吾人之所不屑”。李文馥对西方存有排斥心理的成因,学者陈益源分析认为“可能是出自他反殖民态度的一种自然反射,更可能是本源于中国与越南传统儒家华夷观念的牢不可破。”
李文馥在
阮朝,便在文坛上占一席位。阮朝官修史籍《
大南实录》称:“文馥有文名,为官屡踬复起,前后阅三十年,多在洋程效劳,风涛惊恐,云烟变幻,所历非一,辄见于诗云。”在现代,中国学者
陈庆浩称他是“阮朝重要的
汉喃文作家和出色的外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