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字树生。隋文帝以其父死王事,养于宫中。及长,袭爵广宗县公,起家左千牛。美姿容,善骑射,工于歌舞弦管。
开皇初,北
周宣帝皇后
乐平公主有女宇文娥英,妙择婚对,敕贵公子弟集弘圣宫者,日以百数。公主选取李敏,礼仪如尚帝女。后将侍宴,公主谓李敏:“吾以天下与至尊,唯一女夫,当为汝求柱国。若授余官,慎无谢恩。”
及进见上,皇上亲御
琵琶,遣李敏歌舞,大悦,谓公主曰:“李敏何官?”对曰:“一白丁耳。”皇上谓李敏曰:“今授仪同。”李敏不答。皇上:“不满尔意耶?今授开府。”又不谢恩。皇上说:“公主有大功于朕,朕何得向其女婿惜官,今授卿柱国。”李敏乃拜而蹈舞。遂于坐发诏授柱国,以本官宿卫。
后避炀帝讳,改封
经城县公。历豳、金、华、岐数州刺史,多不莅职,常留京师。往来宫内,侍从游宴,赏赐超于功臣。
大业初,转卫尉卿。
乐平公主将薨,遗言于炀帝“妾唯一女,不自忧死,深怜之。
汤沐乞回与李敏”。帝从之,竟食五千户,摄左屯卫将军。杨玄感反后,城阙大兴,李敏之策也。迁
将作大监。从征高丽,领新城道军马,加光禄大夫。十年,帝复征辽东,遣李敏黎阳督运。
第四女:
李静训(600年-608年),受到外婆杨丽华溺爱,抚养于宫中。大业四年,夭折于山西汾源宫,时年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