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辉
原广西警备第四大队任连政训员
李干辉( 1905一1974 ) 原名李清。广东惠州人。1923年在香港参加工人运动, 加入海员工会。1925 年6 月参加省港工人大罢工。同年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1923年在香港参加工人运动, 加入海员工会。1925 年6 月参加省港工人大罢工。同年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香港海员总工会中共总支书记。1927 年12 月参加广州起义。后在香港、广州等地从事秘密革命工作。1929 年9 月被派到南宁, 在广西警备第四大队任连政训员。同年12 月参加百色起义, 任中国红军第七军三纵队三营党代表, 参加了创建右江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30 年11月随红七军主力转战桂黔湘粤赣边,后到中央革命根据地, 在红七军任团政委。1932 年任红三军团三师政委。1933年秋任红一方面军工人师( 即中央警卫师) 政委。1934 年2 月所部改编为第二十三师,他继任师政委。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三至第五次反“ 围剿” 和长征。1935 年2 月任红三军团十三团政委。同年10 月任红三十二军政委。1936 年7 月任红二方面军三十二军政治部主任,后任红二方面军红军大学政治部主任。同年底入抗日红军大学学习, 后任第十四队队长。抗日战争爆发后, 任抗日军政大学第二大队政治处主任。1940年调华中新四军工作, 历任抗大第四分校政治部主任,崇( 明)启(东)海( 门)常备旅副政委,第一师三旅九团政委、七团政委,三旅政治部副主任,苏中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第一军分区五十二团政委、第三军分区副政委。参加了反日伪军“ 扫荡” 和巩固发展苏中抗日根据地的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任苏中军区独立旅政委。1946 年任华中野战军第六师政治部主任。1947 年任华东野战军第十一纵队兼苏中军区政治部主任。1948 年任苏北兵团第十二纵队政委。1949 年任第三野战军三十军政委。参加了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华东军区苏南军区副政委。1952 年8 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后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委监察局局长、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档案局局长、市监委副书记。1962 年9 月被增选为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74 年3 月3 日在上海病逝。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0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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