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豹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
李小豹,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湖南永兴人,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人物履历
1986.09--1988.07 湖南零陵师专历史系学习
1988.07--1992.09 湖南永兴县油市中学教师
1992.09--1995.07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学习,获历史学硕士学位
1995.07--1996.08 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干部
1996.08--1999.03 首都师范大学团委书记(副处级)、校党委委员
1999.03--2000.03 首都师范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校党委委员
2000.03--2002.03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
2002.03--2007.08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副部长、全国学联副秘书长(副厅级)
2007.08--2008.02 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2008.02--2008.06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2008.06--2010.10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全国学联秘书长
2010.10--2010.11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正厅级)
2010.11--2011.01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正厅级)、统战部长
2011.01--2011.09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正厅级)、统战部长,青山湖区委书记(2005.09--2011.05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专业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1.09--2013.08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正厅级),青山湖区委书记(其间:2012.09--2013.01中央党校第33期中青班学习)
2013.08--2014.01 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01--2016.02 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2--2021.03 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
2021.03--2022.05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六届团中央常委、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十四届江西省委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5月23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终止资格
2022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萍乡市选出的李小豹,辞去了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小豹的代表资格终止。
免去职务
2022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小豹的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职务。
依法双开
2022年10月30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小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两个维护”,搞“七个有之”,组织“小圈子”“小团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信组织信关系,严重污染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毫无组织原则,任人唯亲唯利唯圈,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政绩观扭曲,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华而不实,不顾地方发展实际,漠视群众利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寡廉鲜耻、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贪婪无度,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小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小豹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22年12月28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其中: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2年,李小豹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私营企业食堂、下属家中、南昌高档酒店等违规吃喝,期间多次饮用高档酒水。李小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李小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政绩观扭曲,急功近利、层层加码、脱离实际设定目标问题。2013年至2021年,李小豹在担任萍乡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不顾实际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肆上马房地产项目,把经开区变成“房地产开发区”;盲目追求政绩,要求全市在3年内建成全国第一个全域“海绵城市”,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急功近利,为全市项目观摩考核设定不切实际的目标,导致一些县区脱离实际花巨资“堆盆景”,甚至弄虚作假造项目。李小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决定逮捕
2022年12月30日消息,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小豹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3年1月,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小豹(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小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小豹利用担任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学校部部长,全国学联秘书长,南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南昌市青山湖区委书记,萍乡市市长、市委书记,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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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