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魁
原江西全省警务处长
李定魁(1879~1947),字文星,南丰市山乡市山村下李家人。历任护理赣西镇守使,湖口江阴电雷教练所总办,江阴要塞指挥。
人物生平
清光绪廿五年(1899)入安字营任司书,后升哨长。先后考入将弁学堂及江西陆军讲武堂第一期将校班步科,毕业后由随营教官任二十七混成协五十三标三营左队队官。宣统三年(1911)任营长晋升联队队长。同年武昌起义爆发后,九江、南昌相继响应,李定魁曾参加起义举动。
民国2年(1913)4月,李烈钧响应孙中山讨袁主张,首先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当时驻九江的江西第六团团长李定魁,则投靠袁世凯,以后且历任北洋军政要职。民国6年李定魁任护理赣西镇守使,10年调任湖口江阴电雷教练所总办兼江阴要塞指挥。12年任赣南镇守使,次年调任江西全省警务处长,14年提任江西省长,挂陆军中将衔,授二等大绶嘉禾章。民国15年,北伐军进入江西,李定魁解职隐居大连。22年回江西,开办学校,从事实业。
抗日战争爆发之次年冬,李定魁携眷避居贵州桐梓县。抗战胜利后返南昌,致力公益事业。
民国36年9月卒于南昌,终年68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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