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尧
锦州塑料制品厂总会计师
沈阳市人,1954年生,1970年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共锦州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1975年开始从事财务工作。先后担任过出纳员、成本核算员、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锦州塑料制品厂总会计师。1990年被评为辽宁省先进财务工作者和先进物价工作者。1988年被评为会计师。从事财务工作以来,刻苦钻研业务,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分厂(车间)自建帐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厂内银行核算办法》,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连年增长。
沈阳市人,1954年生,1970年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共锦州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1975年开始从事财务工作。先后担任过出纳员、成本核算员、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锦州塑料制品厂总会计师。1990年被评为辽宁省先进财务工作者和先进物价工作者。1988年被评为会计师。从事财务工作以来,刻苦钻研业务,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分厂(车间)自建帐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厂内银行核算办法》,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连年增长。曾多次起草本厂《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并得以实施应用,收到了明显效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撰写论文,曾多次在省、市有关刊物上发表。其中《谈大中型企业经济承包责任制》被辽宁省轻工业厅《财会信息》选用,《论单位成本变动趋势分析的作用》被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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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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