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红,女-
汉族,
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54年4月出生,1968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原中共广东省
中山市委副书记、
市长。
人物经历
1968.06——1972.01,
广东省中山县石岐镇中区藤草工艺社职工、革委委员;
1972.01——1974.08,广东省中山县石岐镇中区朝阳居委会主任;
1974.08——1975.08,广东省中山县古镇公社古四大队路线教育工作队队长;
1975.08——1979.12,广东省中山县石岐镇党委副书记兼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
1979.12——1984.02,广东省中山县石岐镇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
1984.02——1990.09,广东省中山县烟墩区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撤销石岐镇);
1990.09——1995.09,广东省中山市妇联副主任、副主席;
1995.09——1997.10,广东省中山市妇联主席;
1997.10——1999.03,广东省中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9.03——2004.03,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4.03——2006.12,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6.12——2007.01,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01——2010.04,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主要事件
买卖股票
2010年5月31日,李启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坊间种种猜测。而起诉书显示,的确是股票让李启红发了大财,也栽了跟头。
2006年年底,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2007年5月,
谭庆中在担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将集团公司整体资金注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构思告诉
郑旭龄,共同研究资产重组的可行性。随后,谭庆中要求郑旭龄准备一份关于集团公司重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
整体上市的材料,并于2007年6月26日向李启红全面汇报了整体上市的工作情况。
2007年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等人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
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用科技”(2008年8月更名为“中山公用”)股票停牌。
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股票复牌,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
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定向增发收购乡镇供水资产的预案公告。
2007年5月至6月,谭庆中多次向李启红汇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资产重组的事宜。
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了林永安,向其泄露有关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内幕信息。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与林永安商定后,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资产重组,股价会上涨的内幕信息,并让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人民币236.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人民币677万元,以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人民币400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人民币277万元,指使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人民币669万余元。
后于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公用科技”股票,账面收益人民币1983万元。
中山公用集团多名高管涉案
据调查,2007年6月11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已形成,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为这一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在此期间,除了李启红外,公用集团亦有多名高管利用内幕信息炒股。其中,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从郑旭龄处获知内幕信息后,与其妻子黄某和母亲麦某共买入88.44万股,并于2007年10月8日至10日卖出,账面收益高达人民币1809万余元。
为规避证监会调查转走赃款
为应付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李启明曾伙同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规避调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找到李启明调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的情况。
2010年4月初,李启明向林小雁提出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其合作伙伴郭长棋的存款账户,用于收购建大电器工业(中山)有限公司20%的股权。随后,林小雁安排林伟成于2010年4月6日、7日、9日分3次转款人民币1000万元至郭长棋的存款账户。
涉嫌受贿
另据指控,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梁某某担任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了帮助。并接受了梁某某的请托,指示中山市教育局为梁某某的子女等人解决入学问题,在家中共收受梁某某贿送的现金40万港元。
2009年6月至8月,李启红接受广东省中山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某某的请托,商请拱北海关副巡视员兼中山海关党委副书记梁某某为曾经受过海关行政处罚的该公司申请双A信用级别事项给予支持,并于2009年9月在家中收受关某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
染指房产市场
反对楼市“低迷”
还有传闻称,李启红与他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但该项目因某种原因没有获得合法手续,而李启红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使得该项目获得了审批,此事被人举报至纪检部门。另外也有多名中山人士向媒体反映,李启红家人涉足当地房地产市场。
2009年1月中旬,国际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公开资料显示,李启红参加中山市人大会议第十五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会时曾发表过与房地产有关的言论。她说:“我听到不少市民对救市政策有偏见,认为政府出台政策救楼市就是偏帮房地产商”“政府救的不是一个房地产业,而是整个产业链。一个房地产业可以拉动50多个产业,建材、家私、家电、灯饰等行业都与之密切相关”。李启红认为,“楼市低迷,对政府的整个税收都会有影响。”
免职决定
2010年8月21日,中山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李启红因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0年5月30日,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查。5月31日上午,中山市就此事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日前,李启红的两位弟弟李启明和李启和目前也已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现年56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成长于中山,并最终成为中山市市长。先后担任过中山县石岐镇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中山市妇联主席等职务。1997年-1999年李启红任中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9年-2006年任中山市委副书记,2007年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在此前的6月11日,中山市公布市长人选变动情况,广州市委常委、萝岗区委书记
薛晓峰提名为中山市市长候选人,李启红不再任中山市市长。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10年10月28日在京闭幕。经表决,中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因涉嫌经济违纪问题,代表资格终止。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2011年1月7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在广州召开。全会一致通过:李启红因涉嫌严重违纪,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李启红十届省委委员职务。
涉案受审
2011年4月6日至7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同案受审人员共计10人之多。这10人中,有5人来自李启红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还有李启明的妻子。李启红所涉嫌的罪名,有内幕交易罪、泄露内部信息罪、受贿罪。
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
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本案的被告人多达10人,因此庭审安排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明日,曾经的“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李启红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将坐上这个被聚焦的被告席,同时受审的还有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总裁助理、发展规划中心经理郑旭龄、原公用集团企管部经理周中星、原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等共10名被告人。由于案情重大,对于旁听人员的安检极其严格,连手机都不得带入法庭。
罪行宣判
由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原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涉嫌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于2011年10月27日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庆中等10名被告人一同听判。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其他同案人也各领其刑。
被告人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上千万元。
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受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宣判后,李启红辩称有自首情节,认为判决过重,并当庭痛哭。众被告人均未当庭提起上诉。
狱中生活
在看守所关押的一年里,她隐瞒身份,事事低调,别人问她以前干什么工作,她就说是上市公司的高管,直到离开看守所前往女子监狱服刑,同室狱友都没人知道她是个“市长”。当她准备以同样的身份和姿态,度过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的刑期时,入狱第一天就被同室狱友认出了市长身份,随之,少数狱友就把仇官仇富心态发泄在她身上。
2013年,广东省纪委主办的《广东党风》杂志曾发文披露这位昔日“明星市长”服刑的一些细节。文章称,现在的李启红寡言、低调,在监狱里积极改造,每天6 点起床,早餐后参加劳动,12点午膳,午休后继续劳动,晚上8点半点名,10点睡觉。记者见到她时,她正从生产线上下来,在包装袜子。工人出身的她,小时候在镇上的藤草工艺社编织过草帽,打包装这类活上手很快,现在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劳动效率却不比年轻的服刑人员低。
管教干警介绍,李启红与其他服刑人员相处很和睦,这与她能及时调整心态,积极改造离不开。李启红自述,审判前在看守所关押的一年多时间里,她隐瞒身份,事事低调,别人问她以前干什么工作,她就说是上市公司的一位高管,直到离开看守所前往女子监狱服刑,同室狱友都没人知道她是个“市长”。
正当李启红准备以同样的身份和姿态,度过在女子监狱的刑期时,入狱第一天就被同室狱友认出了市长身份,当面议论,“你看着比报纸上要年轻”,随之,少数狱友把仇官仇富心态发泄在她身上。记者追问如何改善与同室服刑人员的关系和睦相处,李启红沉默不语,把那份酸楚藏在心底。
现在李启红最兴奋最期待的事,是在监狱内刊上发表文章,每次报纸拿到手,她都会聚精会神,一字不漏看完。除此之外,她大多沉默,偶尔默念那首遥远的《小城故事》,没人知道,她要唱给谁听。
李启红在狱中反思,党员干部一定要改造好世界观,不能有贪念,选择了公务员就只能奉献,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官员要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律,不能在不懂法上吃大亏。
李启红还说人大、组织部门每年都会对官员进行法律考试,但大多是走过场,没有落到实处,很多官员的试卷都是由秘书代笔,连题目都未看过,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她建议纪委应该把对官员“法律知识”考评纳入干部的年度考核,一定要各级官员特别是一把手重视法律知识学习,不能敷衍了事。
对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李启红感慨颇深,她说除了信仰不坚定,世界观造不彻底和内心的贪念作祟外,缺少监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从1997 年走上市领导岗位,2007年担任市长,每年班子测评,都排在前三位。出事之前,组织上从来没有找我谈过话,哪怕提醒我一句也好。”李启红认为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在查办和惩治腐败上下功夫,更要监督、提醒和保护好干部,组织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成本很高,但毁掉一个干部却是一念之间。
人物评价
网友观点
案发后,李启红本人对“利用内幕交易信息炒股票”非常后悔,在分别接受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的调查时供认,她当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对证券法缺乏了解,如果知道绝对不会这么做,后来是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她恳求司法机关看在她是自首的分上,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她愿意将非法所得上交,也愿意接受罚金的处罚。
李启红的这一番话遭到网友的怒批,他们认为,堂堂市长以不了解证券法为自己开罪,“是不是太可笑了”。
和讯网友“三言小小”:“可笑,一个堂堂市长,被双规后,用一句‘不了解证券法 不知道会违法’来为自己开罪。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市长的?那她为什么只把这些信息给自己家的人,她完全知道是违法行为,只是心存侥幸。一市之长,分管工作的基本法都不懂,是不是太可笑了。是啊,像她这样的领导,太忙了,忙工作、忙吃喝、忙应酬、忙赚钱,哪有时间学习。”
社会评价
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30日晚证实,中山市政府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据广东本地媒体报道,李启红的最后一次露面是5月18日率团赴
汕尾市考察扶贫工作,此外,李启红还在5月初率领中山市政府访问团访问了美国檀香山,并出席“2010中山-檀香山经贸合作交流会”等活动。活动期间,李启红并未有所异常,还曾在推介活动中现场演唱歌曲《小城故事》。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李启红落马的消息震惊广东,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广东省新一轮反腐打贪行动的开始。
2009年曾高调当选“十大品牌市长”
李启红接受调查事发突然,5月28日她还检查了校园安全工作,并出席了
阳江市在中山召开的投资环境推介会。5月23日,李启红赴上海出席了世博中山馆开幕仪式。
李启红曾高调当选“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她当时获奖的
颁奖词是:“前瞻木兰,情系中山”,获奖理由是:“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杰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务实的作风,前瞻性的眼光,引领中山迈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产业集群、城建环保等各个环节,为打造中山
城市品牌,持续不断地挥洒着热情。”
但本地人认为,李启红的落马,恰恰是其长期在本地主政导致,人情纠葛烦多,无法避免地牵扯贪腐之事。一些人甚至担心李启红落马之后,会带出一批多年来与其接近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