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华,男,195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盐湖区人。
1998年、2002年、2007年分别当选为太原市迎泽区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2002年、2007年分别当选为太原市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1993年转业到省林业厅工作,先后在行政处、后勤中心任处长、主任职务,从事后勤管理工作。多年来,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关心家乡建设是他经常挂在心上的事,多次积极组织乡友为家乡的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所带领的排、连、技术部均被评为先进集体。他个人也曾被评为“学雷锋积极分子”,并荣立三等功2次;近年来,他所领导的林业厅行政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分别在1998年、2002年、2008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妇女联合会、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5家单位评为先进集体,2003年抗击“非典”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