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九(1917——2005),
福建省厦门市人。历任甘肃省委常委,农林部副部长,农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农牧渔业部顾问(部长级待遇)。
1935年考入清华大学,参加了“一二·九”学生运动和“民先”组织。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期间,历任冀西游击队政治指导员,临城石城区区长,内丘县工委委员,临(城)内(丘)县委组织委员、县委书记,山西省武乡县委书记,太行区党委调查研究室秘书,太行七地委组织部部长。解放战争期间,历任太行五地委副书记,安徽省金寨县委书记,鄂豫四地委书记,湖北黄冈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新中国成立后,李友九历任黄冈地委书记,中南局政第研究室秘书长,中南财经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农村工作部二处处长、副秘书长,红旗杂志社常务编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中央农村工作部副秘书长,甘肃省委书记处书记,甘肃省平凉地委书记。1977年后历任甘肃省委常委,农林部副部长,农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农牧渔业部顾问(部长级待遇)。1987年被聘请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1995年离休。2005年1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