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及之,字公达,李迪弟之子。由荫登第,通判安肃军。康定中,夏人犯边,契丹复发兵并塞,疆候戒严。及之言:“契丹以与夏人甥舅之故,特此慰其心,且姑张虚势以疑我,必不失誓好,愿毋过虞。”已而果然。
徙通判河南府。亡卒张海倚山啸聚,白昼掠城市。及之督捕,单骑与海语,谕使归命,当奏贷其死。海感动弛备,奏方上,而众兵集,悉获之。知信州,灵鹫山浮屠,犯法者众,及之治其奸,流数十人,乃自劾。朝廷嘉之,释不问。入判刑部。尝撰次唐史有益治体者,为《君臣龟监》八十卷。
王尧臣上其书,并表其学行,
韩琦亦以馆职荐之。召试,除直秘阁,历开封府判官、知泾、晋、陕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