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岐岭后,与陈兆祥等人在当地创办学校,宣传进步思想,发动青年学生对土豪劣绅开展斗争。1926年4月被选为国民党(左派)代表参加了国民党福建省第二次代表会,会上同右派势力作坚决斗争。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中共永定县委成立后,他与
陈兆祥等人负责岐岭片的工作,加紧发展党的组织和开展农运工作。中共金丰区委成立后,任区委委员。1928年6月,参与领导了金丰暴动,率领农民武装镇压土豪劣绅,收缴民团枪枝弹药,烧毁田契借约,而后又转入反敌“清乡”斗争。在金丰大山坚持开展游击战争。1929年5月红四军入永后,他与陈兆祥、陈督钦等人发动当地群众举行“岐岭暴动”,建立了岐岭乡苏维埃政府,被选为主席。1929年10月以后,调任中共第五区(日统)区委书记。在此期间,他领导群众积极投入苏区政权的各项建设,为保卫和巩固红色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1931年3月,在闽西地区开展错误的“肃社党”运动中,于虎岗蒙冤被害。建国后被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