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国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委副书记
李兴国,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黑龙江林口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公共管理研究生。
人物履历
1993.09--1997.07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7.07--2002.01 牡丹江市建委办公室科员
2002.01--2003.10 牡丹江市建设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2003.10--2006.06 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副主任科员
2006.06--2008.03 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2004.03--2007.01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8.03--2009.06 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2009.06--2011.11 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2011.11--2016.10 海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16.07兼海林市委党校第一副校长)
2016.10--2018.11 绥芬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16.11兼绥芬河市委党校第一副校长)
2018.11--2019.11 绥芬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9.11--2020.08 绥芬河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2020.08-- 绥芬河市委副书记、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党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市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受市委书记委托处理市委有关事宜,负责市委机关、农业农村、信访和群团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委办、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战略研究中心、市委史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委深改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党工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人大、市政协。
参考资料
李兴国.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1-04-0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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