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宇(生卒年不详),字简斋,号印岩,清乐平乡(今
昔阳县)
李家沟村人。清光绪五年(1879)中举,光绪六年(1880)
联捷中进士,授工部
屯田司主事,叙升
员外郎,改礼部
仪制司郎中。
光绪二十二年(1896)选授吏部稽勋司郎中,
会典馆协修兼详校官。《
会典》书成,由截取记名
繁缺知府以道员发往广东补用,先后署理肇阳罗道,
广肇罗道,任总理课吏馆监督,法政学校、日本法政速成科留学生监督,总办全省水陆巡防营兼缉捕局,为官“勤政爱民,整躬饬属,吏畏民怀”。光绪三十二年(1906)英国人要求西江捕权。李光宇添购兵轮4艘,多方保卫西江商船,使捕权未落入英国人之手。为造就吏才,改革政治,创设吏才馆,选授日本法政,新政在广州得以逐渐推行。
辛亥革命后,李光宇回到乐平,被推举为县
议长。民国2年(1913),租赁民房开办县立第一女子初级小学校,为本县开创女子求学读书之先例;其他如“减收粮价,改收米折”,成立县农会,创办戒烟局等,都为民所谋。民国3年(1914)昔阳修志,任
总纂。为人平易近人,无纨绔习气,尤好提携后进。京内外宦游四十年,一贫如洗,晚年生活几近于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