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为
深圳海事局一级巡视员
李为,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广东兴宁人,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政工师。
人物履历
1994年之前,先后在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新港监督站、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黄埔监督站等单位任职;
1994年4月起任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团委书记;
1996年4月起任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东河监督站站长、支部书记;
1997年10月起任广州海上安全监督局莲花山监督站站长、支部书记兼南沙管理处主任;
2000年11月起任广东海事局番禺海事处处长;
2003年5月起任南海救助局筹备组成员;
2003年9月起任南海救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8年5月起任南海救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0年3月起任深圳海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3年9月起任深圳海事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1年12月起任深圳海事局一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承担专项工作任务。
个人荣誉
参加工作后,先后通过在职学习取得本科、研究生毕业学历。历任黄埔港监团委书记、广州海监局团委书记、广州海监局东河监督站站长兼党支部书记、广州海监局莲花山监督站站长兼南沙管理处主任、广州番禺海事处处长兼党总支书记。
2004年任南海救助局副局长。他每到一个新的岗位,都能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创造新的业绩。
其中莲花山监督站1999年被评为广州海监局两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广州市交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并通过各级验收,最后被交通部命名为文明达标单位。调到番禺海事处后,锐意改革,积极构建新的管理模式,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国海事系统多个单位到该单位学习交流。
他的出色业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广州海监局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广州市交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还荣获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称号。
2002年获国家人事部、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参考资料
李为.深圳海事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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