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山少时家贫,十几岁便当起肩挑小贩。15岁经堂兄保荐,在恒兴德商行当小伙计。李善解人意,为讨东家喜欢,不久认东家孙文山为干爹。但因不愿受行规约束,一年后又退出商行,仍做小贩。
李东山善与人交,有极善经营。1891年开办一水炉小铺,兼去
海关叫行,资本不够便向干爹借贷。因常去海关叫行,很快与经营拍卖的奥地利人混熟。每当李东山叫行时,物品起价很低,且一叫便停,因之获利甚丰。1892年,李东山将水炉小铺扩建为德顺兴五金行,资本为墨币(
墨西哥)300元,主要经营小五金和百货商品。其经营方式是:专事缺门,独得其利。到1904年,资本已增至3万墨币。1911年
辛亥革命倡导剪辫子,李东山大量购进帽子,高价出售,获得厚利。此后,又在
烟台开办同志玻璃厂、瑞兴制伞厂,在威海开办威新花炮厂、同庆顺镶锡店等,这些厂店在烟、威一带均为首创。
1915年初,德顺兴五金行经销
日本马球牌座钟和零件,李东山看到钟表制造业有利可图,遂于当年7月以德顺兴五金行资产投资2.5万元,在
烟台朝阳街南首东侧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族钟表工业---“宝时造钟厂”。李任经理,唐志成任厂长兼技师。为解决技术难关,李东山多次赴日本
大阪“马球”牌钟表厂观摩学习技术,购置设备。对一些日本人不肯吐露的重要技术,便以重金贿买。李没有文化,所学技术全凭脑记,回国后再转告唐志成。唐不会计算,主要是模拟拆卸日货进行试制。
经数年反复试验仿制,终于在1918年制造出第一批座钟,其座钟除木壳外,主要零件均为日货。1920年后实现钟机自制,宝时造钟厂也逐渐兴旺起来。为与日本“马球”牌钟争夺市场,李东山将一架座钟的卖价由5元(成本4元)降至1元多,每架座钟还外赠毛巾1条。
1928年后,全国各地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德顺兴也努力改进技术,精打细算,其产品质量不仅赶上日本,价格也低于日本,且讲究信誉,保修到底,产品畅销沪、宁、穗、渝等大城市和香港、南洋群岛等地,至1931年,工厂职工已发展到500余人,年产座钟、挂钟5.5万多只。李还在上海、天津等地设立货庄,经销产品。因买卖亨通,企业增值,李于1934~1935年投资兴建新厂房楼和新中国电影院等。李还花费500元请书法家书写“德顺兴”3个颜体大字,镌刻在门楣石匾上。
李东山在企业用人、管理等方面也极精明。他坚持“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奖罚分明,宽严相加。对管理人员只要能恪尽职守,便委任不疑;班组长均从工人中物色技术较高、顺从勤勉者担任;新徒工入厂要有商号作保立约,学徒期间只管伙食,没有工资,学徒期5~8年(其实2年即可),工厂廉价使用大量徒工,以增加利润。工人早起晚归,工时长达十二、三个小时。
为激发职工积极性,李东山每年提取利润的60%给管理人员分红(其中李东山原股占30%)。工人则按照技术高低、劳作成绩分红。工龄较长、又肯苦干的工人,也可以同管理人员一样“吃份子”。如工人家里急需用钱,李东山一般准予支借。工厂伙食较好,逢年过节还增加酒菜会餐。还实行星期日公休制,尽管公休日让工人半天清理工厂垃圾,但这在当时厂商中是独一无二的。
1938年日军侵占
烟台后,伪商会拟聘李任职,日本人提出与其合伙经营,李均予拒绝。
1939年,日伪以李东山曾开过花炮厂搞硝磺资通
八路军为名,逮捕其子李殿章,严刑拷打,羁押数月,李东山被迫与日本人共同开设华兴商行。日本人并未出资,只是从中
巧取豪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