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划分办法
企业管理办法类型
权责划分办法,是指现代企业管理中,为明确划分各层次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一种办法。
第一条
公司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权责,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按本公司组织系统分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经,副,理、科长、主任、承办员等六阶层,将所有应由各层人员负责的事项,分列于权责划分表,以下简称本表。
第三条
各层人员的权责,分为下列三项,以三种符号代表;
1、○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办理或其发动提出;
2、△代表复核或核转——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
3、※代表核准——指该事项可由该层人员作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
第四条
将所有事项分为共同及个别两部分,再将共同事项划分为幕僚单位及直线单位两部分,以资简化。
第五条
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可借辞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须向上一层人员请示后处理。
第六条
各层人员依本表的规定办理后,如需向其上层人员报告时,仍须以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七条
本办法采用列举方式,其未列举的事项,如已在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或其他规定中有所规定者,照其中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可由一级单位主管,即幕僚及直线各单位的经理,酌情办理。设有协理职位的直线单位,其权责划分表另行制定。
第八条
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职责者,应送各有关单位会核后处理。
第九条
有关目标、政策、计划、标准及重要人事事项,应经经营会议商讨后,呈请董事长核定。
第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可视事实需要随时修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并公布后施行,修订时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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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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