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敌致果
词语
杀敌致果(拼音:shā dí zhì guǒ)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春秋·左丘明《左传·宣公二年》。
成语出处
春秋·左丘明《左传·宣公二年》:“狂狡辂郑人,郑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获狂狡。君子曰:‘失礼违命,宜其为禽也。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易之,戮也。’”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杀敌致果”。
成语典故
春秋时候,晋国和楚国是大国,宋国、郑国是小国,小国只能听从大国的命令。有一年,晋国派荀林父领兵征讨宋国,迫使宋国向晋国和,降服晋国。楚国为此对宋国不满,第二年春天,楚王就命令郑国替他去讨伐宋国。郑国只好听从楚王的命令,派公子归生率兵去攻打宋国。
宋国的军队由华元、乐吕统率,迎战郑军。双方在大棘打了一仗,结果宋军惨败,损失了四百六十辆战车,二百五十名军士被郑军俘虏,乐吕阵亡,华元也当了俘虏。
在交战中,有一个宋军士卒名叫狂狡,他作战很勇敢,但心地十分善良。狂狡追击一个敌人,敌人吓得跳进井里。狂狡把倒过来,用戟柄将落井的郑军士卒搭救上来。可是这个郑国人上来后,非但不感谢狂狡的救命之恩,反而把他绑起来,当作俘虏交给将领了。
这件事后来传到宋国,宋国的人们说:“狂狡太可惜了,不过这是他自食恶果。打仗嘛,发扬果敢刚毅的精神,服从命令,击败敌人。杀死敌人就是果敢,做到果敢就是刚毅,足够刚毅才能建立功勋。狂狡违背军令对敌人慈悲,所以才当了俘虏,这是自讨苦吃啊!”
成语寓意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两军对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杀敌致果方为取胜之道,而狂狡违背杀敌命令,最终被敌人俘虏,这是自取灭亡。
成语运用
“杀敌致果”指英勇杀敌,取得战绩。连动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谓语。
宋·张《救弊》:“夫良将壮士之所以杀敌致果,保大定功者,不既具于历代国史与夫诸子百家之说者乎!”
赵尔巽《清史稿·何桂珍等传论》:“趋景贤以乡绅任战守,杀敌致果,继以忠贞。”
郭沫若《洪波曲》七章:“这位老先生很积极,曾经倡议组织'老子军’以图杀敌致果。”
鲁迅《且介亭杂文附集·“立此存照”》:“要知道这种举动,和战士在战争时的杀敌致果,功罪是绝对相反的。”
来裕恂《闺中歌》:“闺中歌,歌奈何,夫婿封侯封未得。朝朝暮暮盼灭贼,杀敌致果尽天职。尽天职,好男儿,捷书报日慰相思。”
逸闻趣事
宋国与楚国,在涿谷打仗。宋国军队已在泓水岸边列好兵阵,楚国军队正要渡过泓水前来交战。
宋国右司马走出队列,对宋襄公说:“楚军人数多,我军人数少。主公可在楚军渡过一半人马,而且队列不整之时,下令发起进攻,那么楚军必败。”
宋襄公说:“我曾听君子说:‘不能攻击已经受伤的敌人。不能擒获须发已经斑白的敌人。敌人处于险地,不能乘人之危。敌人陷入困境,不能落井下石。’敌人没有准备好,不能突施偷袭,现在楚军正在渡河,我军发起进攻,有害于仁义。等到楚军全部过河,列好兵阵,我们再击鼓进攻。”
右司马说:“主公不爱惜宋国军民的生命财产,宁可兵败国灭,只是为了对敌人仁义吗?”
宋襄公喝道:“你再不返回队列,就以违反军法论处。”
右司马只好退回队列之中。
等到楚军全部过河,列好兵阵,宋襄公才击鼓进攻。宋军大败。宋襄公大腿受伤,三天以后死去。这就是爱慕仁义的祸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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