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机身保险是飞机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承保飞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什么原因造成机身及其附件的意外损坏和损失的责任。如飞机的坠落、爆炸、失火、碰撞、失踪等造成飞机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外,还负责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飞机拆卸、重装和清除残骸的费用。国外飞机机身保险的保险条件大多为一切险。其所保危险范围为:①包括飞机在地面及飞机时危险的一切险。②不包括飞机飞行时危险的一切险;③不包括飞机飞行及滑行时危险的一切险。
我国飞机机身险最初为
不定值保险。但由于国际市场改进型飞机价格不断上涨,不定值保险方式满足不了空运人的需要,而且一旦发生赔案,赔款计算麻烦费时, 于是保险人对飞机保险采用了定值保险方式承保,赔偿采取“分摊条款”加以改造,对飞机保险的费率也作了调整,适应飞机保险市场需要。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
飞机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飞机机身、推进器、机器及设备。根据各国保险公司适用的
飞机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机身险的责任范围除少数采用指定危险方式外,多数为
一切险。我国现行的飞机机身保险都是
一切险方式。
机身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
飞机不适航而飞行,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飞机任何部件的自然磨损、腐蚀和制造上的缺陷,停航、停运的间接损失,战争、劫持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
机身保险最初属于
不定值保险,
保险人在
保险金额限度内选择现金赔付或换置相同类型的
飞机。但是,面对着
飞机机型的不断更新和价格的上涨而旧型飞机价格下跌的情况,
被保险人按旧型飞机原价投保后所得到的保险赔付,不能满足其购买新型飞机的需要。因此,现在的机身保险一般采用
定值保险方式。我国的机身保险也采用
定值保险方式。
机身险的保险赔付因保险标的的
全损和
部分损失而有区别。
飞机机身
全损的,
保险人按
保险金额赔偿,不扣除
免赔额。
飞机发生
部分损失的,
保险人按实际的修理费用扣除
免赔额后予以赔付,此外,不论是
全损或部分损失,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飞机从出事地点运往修理厂的运输费用、修理后的试飞和政府检验费用、飞机修好后运往出事地点或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