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纯
数学中,朴素集合论是探讨
数学基础时,用到的几个
集合论中的一个,朴素集合论主要是将用一般语言的形式处理集合问题,依赖于把
集合作为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或 “成员”的
搜集,未有形式化的理解。和用
公理定义而产生的
公理化集合论不同。
简介
在纯数学中,朴素集合论是由德国数学家
康托尔最早创立的第一个集合论,它后来被更加仔细的构架为
公理化集合论。
朴素集合论区别于
公理化
集合论在于,前者
依赖把
集合作为叫做这个集合的“
元素”或 “成员”的对象(
客体)的搜集(collection)的
对集合的非形式
理解的事实,而后者只使用可以从明确定义的公理列表证明的关于集合和成员关系的事实(公理起源自我们对对象的搜集和它们的成员的理解,但为了各种目的而被仔细的
构架,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已知的悖论)。
集合在数学中是极其重要的;实际上,用现代形式手段,多数数学对象(数、关系、函数等等)都可以用集合来构建。
集合、成员及相等
在朴素集合论中,集合是指由许多物件组成,有明确定义的搜集)。这些物件称为集合的
元素或是
成员。物件可以是数字、人、其他组合等。例如,4是所有偶数形成集合中的元素。而集合的成员可以是无限多个,像是偶数形成的集合就有无限多个元素。
1.成员
若x是集合A的成员,也可以说x
属于A,可以用 表示, 符号衍生自希腊字母小写的 ,是
朱塞佩·皮亚诺x∉A的式子中用到符号 ∉,意思是x不属于A。
2.相等
两个集合A和B若其元素完全相同,则定义为二集合
相等。也就是说,集合A的每一个元素都在集合B里,而集合B的每一个元素都在集合A里(参考
外延公理)。因此一个集合可完全由其元素来确认,描述方式不是重点。例如一个有元素2, 3和5的集合和由小于6的
质数组成的集合相等。
若集合A和B相等,可以表示为A=B。
3.空集合
空集合常会以表示,有时会表示为,是一个没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因为集合可完全由其元素来确认,因此只有一个空集合(参考
空集公理)。虽然空集合没有任何元素,但空集合本身可以是其他集合的元素。因此,因为前者没有元素,后者有一个元素。
特点
朴素集合论中的“朴素”是指一个非形式化的理论,也就是用
自然语言来描述集合以及集合的运算。语言中用到的and、or、if ... then、not、for some、for every都和一般数学中使用的相同。为了方便起见,朴素集合论中用到的用语也会在更高阶的数学中出现,甚至是出现在
公理化集合论中。
朴素集合论是最早发展的
集合论,是在19世纪末由
格奥尔格·康托尔在其
无限集合的研究中提出的,后来由戈特洛布·弗雷格在《
概念文字》一书中继续发展。
朴素集合论也可以指许多不同的主题,可以是:
1)公理化集合论的非正式表示,例如
保罗·哈尔莫斯的《Naive Set Theory》;
2)格奥尔格·康托尔理的其他版本,或是其他非公理化的理论;
3)具有决定性不一致的理论(不论是否公理化),例如戈特洛布·弗雷格提出,会造成
罗素悖论的理论,或是
朱塞佩·皮亚诺或理查德·戴德金的理论。
悖论
朴素集合论中假设任何一个性质都可以用来建构集合,不受任何限制,此一假设就造成了悖论,一个常见的悖论是
罗素悖论: 没有一个集合是由“所有不包括自身的集合”所组成的。
若存在此一集合,集合是由“所有不包括自身的集合”所组成的,则:
1)若此集合不是集合本身的成员,此集合符合“不包括自身的集合”的定义,应该要是此集合的成员之一,矛盾;
2)若此集合是集合本身的成员,此集合不符合“不包括自身的集合”的定义,不应该在此集合中,矛盾。
因此朴素集合论的一致性系统需要在可形成集合的条件上作一些限制,以避免出现上述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