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爱民1984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20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在铁路法院经济审判庭任
审判员,历时4年;1988年任铁路分局局长的法律顾问。
参与创建了铁路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主管所属三大系统140多个单位的法律事务,历时8年; 199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承办了大量的较有影响的案件,其中为合同诈骗案的金某某、法人受贿案的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李某某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代理
满洲里绿洲国际旅行社的股东侵权案、内蒙古哈伦实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的诉讼和
北京翰宏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翰宏花园楼盘按揭轻轨旁的高尚鉴筑、聚焦新硅谷新房发售、章光引燃生发革命、企业校长PK大学校长的
非诉讼业务。
尤其是承办的
河北省冀东监狱李久明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因成功辩护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目前正在代理李久明损害赔偿一案。同时还承办了与在全国引起轰动的
河北聂树斌强奸杀人一案有牵连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涉嫌强奸杀人一案,并作为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参与到此案的诉讼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