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拉隆功改革(泰文:จุฬาลงกรณ์ การปฏิรูป),是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
泰国(旧称
暹罗)
曼谷王朝的国王
朱拉隆功(即拉玛五世,1868年—1910年在位)领导的革新运动。他在位42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现代泰国的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历史背景
十九世纪中后期,
自由资本主义进入鼎盛时期,西方列强加强了对亚非拉国家的原料掠夺,并把产品销售市场从沿海扩大到内陆。
19世纪后期,法国逐渐侵入暹罗。此时落后的暹罗,被迫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条约,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都面临着空前挑战。
暹罗处于中南半岛的十字路口,一直是贸易中转站,贸易之风较开放。加之暹罗华人资本家和工人,为发展暹罗经济和巩固暹罗政权做出重大贡献,颇受曼谷王朝重视。
由于暹罗政府与列强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失去对商品和贸易的垄断权,因此,为弥补财政缺口,暹罗政府对鸦片、赌博、酒类、彩票等增收消费税,这引起暹罗人们特别是华商的不满。
当时国内商品生产明显发展,对外往来有所加强,而古老的生产关系却束缚社会的前进,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缺乏效能。
因而,国内要求改革的呼声较大。
他在亲政前后,曾多次到亚洲和欧洲国家考察,借鉴各国的经验。在
拉玛四世的基础上,对暹罗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改革。
改革措施
政治
行政机构改革
1874年,朱拉隆功革新顾问制度,下诏设立
参议院,协助国王处理政务,并对将要颁布的法律进行讨论。
从1887年开始,朱拉隆功仿效
欧洲,对国家行政组织进行重大的改革,把中央原来的6个部改组扩大为12个部。
随后还建立了新式
法院,制定刑事法和革新民事法,废除传统的酷刑制度。
规定政府官员都领取固定的薪俸,废除过去按封建等级由国家赐予
禄田的制度。
政府还从英、美、
丹麦、
瑞典等国家聘请了许多外国专家作为各部的顾问,以协助改革事业的进行。
1892年,按照西方内阁制度建立起来的部代替了古老的部——“
格龙”,并取消了原来的内务大臣和军务大臣这二个总理大臣的职务,各部的首脑一律称为大臣。到1908年,把原来的12个部改成10个,将作战部和御玺部降为厅一级的机构。各部都有明确的分工,从而成为泰国现代行政组织的雏形。
取消了封爵搜田的
封建制,改为发放薪俸,地方官员统一由中央任命和调动。
一套近代化的国家机器建立起来了。
朱拉隆功改革后,泰国传统的政治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造,仍然是
君主专制。国王仍然具有至高无上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力。中央政权仍然是国王的“家天下”。
1892年建立的内阁,12个部长中有9个是国王的弟弟,可谓名符其实的王弟内阁。尽管如此,没有朱拉隆功的批准,任何
部长都没有
决定权。
国王又是全国军队的总司令,牢牢控制着军队。按照1910年的规定,只有王室成员才能获得中将以上的军衔,13个少将中有6个系王室成员,一半以上的师长出身主室。
政府各部门重要官员的任免,取决于国王。忠于国王,是取得官职的首要条件。
泰国传统专制政治的基本特点仍然保存,正如美国学者
维拉所指出的:
“到1910年朱拉隆功逝世时,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使政府机构更为有效。但是,最重要的机构—君主,却仍然是专制主义的。维护王室成员威严的排场和仪式,极大部分都保留。”
地方行政
朱拉隆功在地方上实行
三级管理,暹罗全国分为18个行省,省下设县,县下设村。行省由中央派去的专员直接管辖,县长听命于省专员,村长受制于县长。
这样一来,就把地方的封建势力和边远的藩属土邦,都纳入全国的行政系统中,大大加强了中央的集权。
1892年一1897年的
地方行政制度改革,也被认为完成了地方行政制度的现代化。
其实,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的样板是英属马来亚和
英属缅甸的行政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起村、县、府三级制的统一的地方行政制度。
改革的主要目的则是加强中央政府对各地特别是对边远地区的控制,真正建立起统一的
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这一改革是进步的,但是就其政治内容而言,却并非现代化的。行政关系的基本原则,仍然是传统的封建父权制。
经济
整顿财政
朱拉隆功大力整顿国家财政,改革赋税制度。
从前国家的税收,从
拉玛三世(1824年—1851年)时起便盛行
包税制,由政府召人承揽,使大量资金落入包税人的私囊;而国家的资金则储存在王库里,王库和国库并无区别。
1873年,朱拉隆功成立了税务厅,颁发保护税收条例,统一规定全国的
税率,严格管理中央各部的税务工作;废除由国家召人包揽的办法,由政府派官员直接收税,从而有效地制止各种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
从1892年开始,国王的预算同国家的预算分开,避免了王室成员任意挥霍国家财产。
在1892年至1906年的14年中,在没有增新税的情况下,国家收入却从1500万株(120万
英镑)增加到4000万株。
1899年,随着
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奴隶制度的逐步废除,政府下令废除平民必须编制在一个封建官吏属下的规定。这项命令同法律上取消劳役制有关,这时国家劳役已为人头税所代替,人头税的税率随着不同的省份而异。
土地制度
泰国的土地在19世纪中期便已开始进行私人买卖,这时由国家从法律上规定和确立私人
土地所有制。实行征收货币地税,并不断降低土地征税率。
地税是根据土地面积的大小而不是根据谷物的收成规定的,这就使国家的收入相当稳定,再加上从八十年代中期起耕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国家的土地税收大大增加。
废除奴隶制
朱拉隆功首先逐步废除在
泰国已有五百余年历史的
奴隶制度。
泰国当时的奴隶按法律规定可分为七种之多,但实际上只分为可赎身奴隶和非赎身奴隶两大类。一部分沦为债务奴隶的
农民,逐渐失掉土地而变成终身奴隶。他们是主人不折不扣的
私有财产,主人除无权把他们杀掉以外,可以随便把他们转卖或转让给他人。母亲如系非赎身奴隶,其子女也是奴隶。奴隶除了每年要给国家服劳役三个月之外,全部时间要给主人干活。这个时期,由于
自然经济的逐步瓦解和
商品经济的逐渐发展,无论在
城市还是在
农村,都需要大量的
劳动力,但大批奴隶的被奴役状态和人身依附关系,却阻碍了
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为了适应这种形势,朱拉隆功下决心革除奴隶制度。
1874年,朱拉隆功颁布了解放奴隶子女的法令,规定凡是在1868年他初次
加冕以后出生的奴隶,重新规定其身价,在其年满21岁时,便可成为
自由民。
1900年,又颁布法令,规定西北部地区,逐年减少战俘和债务奴隶的身价,在他们年满60岁时,便可成为自由民。
1904年,颁布法令规定东部地区奴隶的身价,逐月减少4铢,到自动赎完其身价为止。
1905年,最后颁布法令,规定所有的奴隶子女一律成为自由民;所有奴隶的身价,每月一律减少4铢,直到减完全部身价而成为自由民;一律禁止买卖奴隶,违者将处以1年至7年的徒刑或者罚款100铢至1000铢。
基础建设
朱拉隆功时代,也是暹罗经济飞速发展的年代。
从19世纪末开始的铁路建设事业,把主要产米区
湄南河三角洲与中部和北部的新兴水稻种植区连接起来,大米出口成了暹罗最大的收入来源。
虽然林业和矿业被外国资本垄断,但仍需向暹罗政府缴纳所得税,同时暹罗的民族资本也开始蓬勃发展。
以国王为首,暹罗王族和华侨商人将大量金钱投入碾米厂、罐头厂、水泥厂和纺织厂。暹罗国家财政收入越来越高,国库越来越丰富。
暹罗利用丰厚的财政收入进行土木建设,开挖运河,修筑铁路和水闸,架设电线和电报线,建设警察部队,创办医院、博物馆和图书馆,并开办了许多新式学校。
根据暹罗王室财政顾问、英国人威廉姆森提交的报告,到1909年,暹罗财政收入已经达6000万铢(约合480万英镑,相当于当时清朝收入的39%,按人均计算是清朝的17.3倍),收入超过支出380万铢。
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出生率上升,再加上大量华侨涌入暹罗,暹罗人口从朱拉隆功登基时的500多万增加到900万,由于医疗条件改善,暹罗的人均寿命提高了5岁多。
到朱拉功隆晚年,尽管每年在基础设施上投入很大,但国家财政连年赢利,达到“既无外债,也无内债”。
军事
朱拉隆功按西方建制改革军队,制定军事条例,发给将士固定的薪俸。1868年至1887年,主要是整顿和加强保卫王室的军事力量。
1887年以后,由于
法国的武装入侵,他便大力加强保卫国家的武装力量,改编和扩充了陆军,配备新式武器;在丹麦人里舍尔的帮助下,建立了一批军校,并重点加强了
海军,创建泰国的海军并自建战舰,1893年成立
国防部。
1904年制定征兵条例,改变过去那种用犯人的后裔补充军队和在地方行政长官的统率下进行战斗的传统做法。
到1910年,泰国军队共有9个师5.4万人,和
法属印度支那的军队相当。
社会
交通邮电
为了发展交通,加强国防力量,扩大出口能力,朱拉隆功在19世纪90年代着手建设现代化的交通事业,使泰国的
铁路、
公路和
邮电等交通运输事业迅速发展起来,从而使边远的地区和首都
曼谷连接了起来,有利于边远地区的开发事业和国防建设,使整个国家联结成比较紧密的经济整体,促进了全国
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教育事业
朱拉隆功在位时期,泰国社会经济逐步发生变化,传统的教育已不适应社会需要。
朱拉隆功进行教育改革的前提,却是维持传统的
小乘佛教的地位,以寺院教育作为教育的基础。
因此,尽管教育改革开始较早,其进程一直十分缓慢,直到朱拉隆功统治末期。尽管一也创办了一些近代新式学校,夕如军事、法律、警察、师范学校等,但是,整个教育制度的基础并没有改变,还是寺院学校,以至在泰国教育部担任顾问的英国人不得不说,“只要公共教育制度仍然是逼罗式的,这个国家不仅在建立健全的高等教育制度方面有极大的困难,而且也难于在全面的基础上建立初等教育”。
尽管朱拉隆功在引进西方现代教育方面做了一些开创性的工作,但总的说来,他的教育改革在实践中深受传统束缚。
在他在位时期,教育经费也一直极为可怜,从未超过年财政支出的3肠,许多年份不到2%。教育的基础仍然是传统型的,总的水平尚不如菲律宾、缅甸。这样一种状况,显然还谈不上为泰国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但是,一批世俗学校、专门学校,如绘图学校、文官学校、师范学校和医学院等却兴办起来了。学校的课程也作了一些改革。
朱拉隆功还下谕选拔留学生,派往国外学习。
到朱拉隆功晚年,平民教育在全国开始形成了热潮。
此外,又设立图书馆和博物馆。
卫生方面,新建了医院、精神病院和孤儿院,成立了红十字会和卫生局,建设了自来水设施。
历史影响
朱拉隆功改革取得了成功,暹罗人民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保卫了国家独立,经济上取得较快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社会风气更为文明,国际形象得到提升。
由于对英法外交取得极大成功及泰国特殊位置,力量制衡是近现代泰国外交的明显特征。
改革中,军队受到国王的格外重视。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下,暹罗是东南亚国家中唯一没有沦为殖民地的国家,在与殖民者斗争的过程中,朱拉隆功的军事改革对侵略者起到一定的威慑和保护作用。在打击分离势力和维护国王权威方面,朱拉隆功大帝创建的新式军队功不可没,因此军人权力很大、威信很高。这导致相当长时间内,泰国军人在政界有着极大影响。朱拉隆功大帝在组建暹罗现代化军队时,任用的多是皇亲国戚,王室对军队的广泛影响是泰国王室在后来的革命和动荡中仍能够保存下来的重要保证。
朱拉隆功亲民的作风和其废除农奴制的伟大功绩,为泰国王室在民间和国际社会建立了良好形象。
朱拉隆功在改革中努力维护
佛教的国教地位,这些都是泰国王室能够存在的重要条件。
相关评价
但改革没有改变暹罗的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国王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主要的职务都为皇族占有,改革后的泰王国依然是
封建君主制的“家天下”。
改革的不彻底,是泰国近现代民主政治曲折发展的原因之一。
如泰国爆发1932年革命,除了受国际经济危机影响导致泰国财政危机以及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等因素外,还因为:
朱拉隆功改革时期,泰国的军政要职都是王族精英所垄断,泰国的中高层军官感觉晋升无望,所以甘冒风险参与政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