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夏炎,男,汉族,1959年7月出生,江苏泰兴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1月参加工作,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编辑。曾任中国报协副主席、河南省记协主席,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河南广播电视台台长。
人物履历
1976.11-1978.03 河南省郑州市文化馆工作
1978.03-1982.01 郑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2.03 河南日报郑州记者站记者
1982.03-1987.02 河南日报工商处编辑
1987.02-1988.0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研修班学员
1988.01-1988.03 在人民日报经济工作部工作学习
1988.03-1991.10 河南日报工商处编辑
1991.10-1997.04 河南日报工商处副处长
1997.04-1998.11 河南日报社秘书长兼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1998.03-1998.06 在河南省委党校第二十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11-2000.07 河南日报社编委委员、秘书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0.07-2004.02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其间:2001.09-2003.09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4.02-2007.03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日报社)总编辑、党委副书记(其间:2006.03-2006.07 在中央党校第46期进修班学习)
2007.03-2011.04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日报社)党委书记、董事长(社长)
2011.04-2014.02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日报社)党委书记、董事长(社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2014.02-2014.06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2014.06-2017.05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2017.05-2018.05 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8.05-2018.10 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18.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担任职务
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十届河南省委委员
兼任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名誉院长(2010年10月任),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理事、中国报业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中青年专家协会副主席、全国第九届青联委员、河南省青联副主席。
出版图书
荣誉成就
1983年,采写的《郑州长途汽车站究竟是谁家天下?》,荣获当年全国好新闻奖二等奖;
主持撰写的大型政论《正确认识河南省情 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策划组织的大型系列报道《沿小平足迹 看中原崛起》、专题《河南八次党代会精神解读》、《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特刊-盛世华章》等等。
同时,他编辑的新闻《在京创业的河南人》和述评《一定要把好事办实办好》,分获2006年度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河南省劳动模范称号、“范长江新闻奖”荣誉奖,被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获得河南省首批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中共中央宣传部确定的“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经营管理人才”。
2004年12月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荣获中国新闻奖四项,全国、省(部)级新闻奖特等奖、一等奖30多项。出版有《新闻美学与古典文学》、《经营媒体》两部专著。
第24届中国新闻奖和第13届长江韬奋奖颁奖报告会上,20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30年以上的资深新闻工作者代表受到表彰。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局长、党组书记朱夏炎获此殊荣,他也是我省唯一获此荣誉的新闻工作者。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4年4月16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河南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河南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朱夏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4年10月10日消息, 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河南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河南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朱夏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夏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违反民主集中制,隐瞒不报多处房产,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宣传报道、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夏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夏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