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剑明
中国法学会原常务副会长
朱剑明(1924年9月——2016年9月),男,曾用名金鏐、朱坚民、朱健民,江苏泰县人,1940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41年1月至1950年2月,历任泰州专区公安局局长、地委社会部副部长等。
1950年2月至1955年1月,历任苏北行署公安局副局长,华东公安部(局)处长、办公室主任。
1955年1月1月至1968年12月,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厅厅长、研究室主任等。
1977年5月至1981年4月,历任中国科学院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等。
1981年4月至1982年4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机关党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等。
1982年4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等。
1983年7月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5月起,任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
1995年11月离休。
人物生平
司法部元老
在朱剑明长达92年的人生经历中,司法部的经历是重要的一部分。
司法部于1949年成立,1959年被撤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公、检、法、司系统相继恢复。1979年下半年国家正式筹备组建司法部并于翌年正式办公。
重建后的司法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政法教育。当时,各政法部门均急需人才,中央把政法教育的重任交给了司法部,司法部统管全国政法院校,统管检、法、司及公安的干部培训,以及全国军队转业干部政法专业训练工作。
郭阳曾在司法部任教育司干训处处长,并参与了司法部的恢复重建和全国律协的创建工作。据他回忆,当时,朱剑明任司法部常务副部长,主管教育司,其布置教育司负责人王浩、苏文安排部署政法院校恢复教学工作后,布置教育司负责人余叔通安排制定我国政法教育十年规划,而郭阳承担起了具体起草规划的任务。
郭阳回忆说,“朱副部长对此事抓得很紧,他几乎每周都召见余叔通同志和我,对我们送去的稿子一字一句反复推敲,提出修改意见,予以具体指导。我们拿回修改后,下周再向他交出修改稿。如此往复 1个月左右,终于成文通过。”
郭阳表示,此后,在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陈丕显主持的例会上,朱剑明全文选读了这一规划稿,得到了中央政法各部门负责同志的赞同,成为我国政法教育一段时期内的指导性文件。
死后捐赠遗体的名单中,多了一位省部级高官。
他更是一位老党员,生于1924年,16岁入党。建国前就曾担任中共海安县委书记、中共泰州专区公安局局长等职,建国后官至司法部副部长,是司法部的元老级人物,1979年司法部重建之际发挥过重要作用。
9月20日,朱剑明逝世的消息经媒体披露。享年92岁的他,于9月11日凌晨1点7分在北京逝世。引人关注的是,根据朱剑明的遗愿和家属意见,他的遗体器官将捐献给国家医学事业。了解中国遗体捐赠现状的,都会对这位老人肃然起敬。
历任苏北行署公安局副局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副局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第二厅厅长、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科学院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司法部副部长,中国法学会第一届副会长、第二届常务副会长。
人物逝世
2016年9月11日1时7分,司法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朱剑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根据朱剑明同志遗愿及家属意见,丧事从简,遗体器官捐献给国家医学事业。
朱剑明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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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