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属人法,又称“法人本国法”。是指解决
法人一般权利能力冲突的一个系属公式。至于这是一种什么法律的问题,学说种种,占优势的是成立准据法说(在英、美、苏占统治地位)和住所地法说(大陆法系国家一般持这种观点)。在中国,成立准据法比较占优势,但也有采住所法说的作法。关于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问题,看法不尽相同,但至少法人的成立、登记程序、法人的分类及其活动范围、法人的权利义务、内部组织、撤销等事项,原则上应依据法人属人法。
法人的登记是法人取得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乃至变更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消灭民事权利能力的要件。法人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特别是企业法人,其登记对于相对人利益尤显重要。此外,法人登记还有利于国家职能部门掌握情况,实现宏观经济调控。法人的成立必须采用公示方法,登记即为公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