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与现象
哲学术语
本体与现象(英noumenon and phenomenon;德Noumenon and Phanomenon )是指德国康德哲学中表明其二元论和不可知论思想的一对哲学范畴。“本体”指在我们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的客体,即“自在之物”。“现象”指“自在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所引起的感觉表象。康德认为,“作为我们的感官对象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物是已有的,只是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们的现象“”(《未来形而上学导论》)。
尽管“现象”是本体作用于感官而产生的,但“现象”并不反映“本体”的本来面目。事物本体的存在是无疑的,事物本体究竟是什么,不能知道。康德承认本体的客观存在,但又把现象与本体割裂开来、否认自在之物可以被认识,反映了他哲学中的不可知论思想。辩证唯物主义依据人类实践和科学发展的事实把现象与本体两者加以区分、但认为它们之间不能截然分开,也没有不可逾越的界线。世界上没有不可以被认识的事物。“现象和自在之物之的任何神秘的、晦涩的、玄妙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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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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