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
价格波动较大,有意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来。比如,有些商品实行的是
垄断价格或
计划价格,价格基本不变,商品经营者就没有必要利用期货交易,来回避价格风险或锁定成本。
三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期货合约事先规定了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因此,期货品种必须是质量稳定的
商品,否则,就难以进行标准化。
四是易于储存、运输。商品期货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
期货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
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大类:
商品期货和
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大豆、大米、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
金融产品,如
汇率、
利率、
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
交割也大部采用差价结算的
现金交割方式。目前,我国只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试点,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