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是是朔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
机构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
人民政府、
公安部及
市委、市
政府、省公安厅有关公安
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领导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
研究和
推进全市公安工作改苹,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
正规化
建设。
(三)掌握全市影响
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
形势,制定对策,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和
决策依据。
(四)组织指导全市
侦查工作,直接参与重特大
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
行动,协调处理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
(五)
领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
(七)管理维护全市道路
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
检查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
活动。
(十)组织指导出境、
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来朔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二)指导全市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按规定承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安全保护,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公安宣传工作及公安教育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宜。
领导班子
袁小波: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俊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耀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荀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皇雪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孙肖: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建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中共朔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第二支部委员会被授予山西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22年4月,朔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被授予2022年“山西省工人先锋号”。
2022年5月,朔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单位地址
朔州市公安局:朔州市市府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