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营销理念
营销领域术语
保险金的给付是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和实现生命保障职能的具体兑现,公司应主动地迅速地展开理赔工作,快速结案,要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及时合理,使客户满意。不少公司只注意保险合同推销时的服务,不太重视保险核心服务,这是一种误区。
服务价值的体现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
70%的客户流失是服务水平的欠缺,
争取一个新客户比维护一个老客户的费用高6-10倍,
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便可使营业额增长20%左右,
客户的满意度提高5%,营业额就可以增加一倍,
客户不满意时,可能有75.3%的人停止或减少购买,
每一位投诉的客户身后,有49位不满意没吭声的顾客;
投诉后得到迅速解决会有82%的客户重新购买。
保险核心服务
消费者不是购买抽象的保险服务,购买的是保险服务带来的利益,预期的保险利益是服务的核心,即保险核心服务。保险金的给付是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和实现生命保障职能的具体兑现,公司应主动地迅速地展开理赔工作,结案,要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及时合理。不少公司只注意保险合同推销时的服务,不太重视保险核心服务,这是一种误区。
保险附加服务
保险服务不只是一种提供预期的保险利益的职能,而是消费者在与保险服务的具体部分接触中的感受和相信得到了自己预期的一切的感受。个人寿险销售对客户的服务主要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服务方式,要求业务员必须逐一拜访客户,实行见面式服务,要求业务员必须尊重客户意愿,给客户以充分选择,根据客户经济、家庭状况为客户制作建议书,双方履行告之义务,然后允许客户找家人或专家商量,几经思考最后确定购买。又如,客户在续期缴费、合同变更、合同解除、中止、复效等等接受保全服务时感受到的安静舒适的环境、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以及时间上的便利和快捷。再如。保险电话专线的查询、咨询、投诉、挂失、报案和回访服务中客户感受到的自己预期和对公司产生的信任感。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么多附加成分,公司应该按照一定的顺序予以排列,附加成分应该和核心服务一起作为系统而设立,使服务增值。
服务营销
提供服务能维护和扩大客户的拥有量,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培养客户的忠诚度和回头率,在现有的客户中开发新的保单,通过现有客户转介绍新的客户,寿险营销才会永续经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7-21 12:47
目录
概述
服务价值的体现
保险核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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