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追索权指的是债务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只能就项目的
现金流量和资产对债务人进行追索。其特点在于:主办者的追索权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主办人仅以投入到项目中的资产为限,不能要求项目主办者承担项目举债的全部责任,贷款人对项目主办者没有完全的追索权。
有限追索权是
国际项目融资的专业术语。即债务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只能就项目的
现金流量和资产对债务人进行追索。除了本项目的收益和资产外,货币提供方会要求拥有项目实体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一旦项目失败,如果项目收益及资产仍然无法还清贷款时,银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的项目债务责任以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
在某种意义上,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融资是属于项目融资还是属于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对于后者,贷款人为项目借款人提供的是完全追索形式的贷款,即贷款人更主要依赖于借款人自身的资信情况,而不是项目的经济强度;而前者,作为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例如项目的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这种范围包括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有限追索的极端是“无追索”,即融资百分之百地依赖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融资的任何阶段,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除项目之外的资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获得这样的融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