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增资是指对
新股缴付现金的增资,即指公司对发行的新股优惠的价格配售或按照当时
市价向社会进行
公募。股份公司在增资
新股时,为了照顾原有股东的利益,也为了保持原有档仍然可以在同等关系下对公司拥有的控制,往往允许原有股东在购买新股时可以在特别的优惠下优先认购。即通常所说的”优先承购新股权“。优先承购新股权是依照原有股东各有所持有
股份比例配给的,例如按旧股每一股摊配新股一股或两股,由董事会决定。认购
新股的价格也由董事会决定,或按面额或按低于市价的某个价格。承购
新股的权利会明白规定在一项证明上。
配股又分为
股东配股增资和第三者配股增资。
股东配股增资是指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股票时对老股东按一定比例分配公司新股票的认购权,准许其按照一定的
配股价格优先认购新股票。第三者配股增资是指公司向股东以外的公司职工、公司往来客户银行及有友好关系的特定人员发售新股票。由于发售新股票的价格低于
老股票的市场价格,第三者往往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
经过这种形式的增资,由于公司
股份的增多,会使该公司的
股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增资后的股票价格是可以计划出来的(即上面提到的增资
除权后的股价)以A代表原有的每股股票价格,B为分配给每份旧股的
新股票数,C为每份新股的应交款,D为增资后的每股股票价格,其计算方法为下式:
例如,假定市场价格为120元的股票按1:1的比例享有认购有偿增资
新股的权利,每份新股以15元
认缴,那么增资
除权后股票的市场价格则为:
经过这样的
增资扩股,虽然股票的市场价格从120元跌为67.5元,但原有股东持有的
股份却增加了1倍,股东的资产由原来的每股120元变为两股135元。
由于
股份公司对股东优先承购
新股的时间会有所限制,往往是很短暂的,比如规定必须在两个星期内购买,因此有些股东也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再投资却购买增发的新股份,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出售这项承购新股的权利。在西方国家,出售这样的承购
新股的市场颇为活跃。从上例来看,每一
新股承购权利的价值为 52.5元,即一般人花52.5元可以购得承购新股权,再缴付15元则能买得一份市价为67.5元的业已导资
除权后的股票。
有偿增资有时也会采取适量地向市场
公募的方式,即不是赋予原股东以优先承购新股权,而是通过市场以
市价向非特定人销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