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劳动,亦称“有酬劳动”。指雇佣工人在
必要劳动时间内所支出的那一部分劳动。实质上是雇佣工人的必要劳动。
这一提法掩盖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实质,似乎资本家是向劳动而不是向劳动力支付报酬。但实际上工资只是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态,工人全部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大大超过劳动力价值,这个超过部分即为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
2024年10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有酬劳动领域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23分钟。其中,男性6小时44分钟,女性5小时55分钟;城镇居民6小时23分钟,农村居民6小时22分钟;6—17周岁居民[1]4小时21分钟,18—59周岁居民6小时32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5小时30分钟。
有酬劳动领域的活动参与率为54.1%。其中,男性60.2%,女性47.7%;城镇居民52.1%,农村居民57.9%;6—17周岁居民1.2%,18—59周岁居民75.6%,60周岁及以上居民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