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潭水库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的一个水利工程
月潭水库工程位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境内的新安江主源率水河上,坝址距休宁县城约18.5公里,距黄山市(屯溪区)约29公里,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908平方公里,是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确定的近两年和“十三五”期间分步建设纳入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城镇供水,兼顾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可有效调控洪水,削减洪峰,与下游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相结合,将提高黄山市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从25年一遇提高到50-100年一遇,可为黄山市城乡生活工业用水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可提高下游灌区的灌溉保证率;还可合理利用水力资源,向当地电网提供清洁能源。
建设情况
一、工程情况
黄山市月潭水库地处新安江主源率水河中上游,大坝的坝址,位于休宁县海阳镇首村下游约500m,距休宁县城18.5km,距黄山市29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908km2。水库总库容1.57亿m3,防洪库容0.96亿m3,电站装机容量2万千瓦。水库规模为大(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流表孔、泄洪底孔、生态放水管、发电引水管道、发电厂房和升压开关站等组成。拦河坝为混泥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6.6m,坝顶长度214m。水库正常蓄水位165.0m,汛限水位160.5m,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69.3m。水库的供水对象是市中心城区、休宁县城、五城、商山等城镇。供水规模为18.8万m3/天,多年平均发电量4300千瓦时。工程总工期为40个月。
二、征迁情况
1.月潭水库工程建设范围包含海阳镇、陈霞乡和溪口镇三个乡镇,其中海阳镇首村村上琳溪、下琳溪、岭后、水口4个村民组;陈霞乡回溪村、陈霞村、小珰村33个村民组;溪口镇石田村、溪口村21个村民组。
2.月潭水库项目建设报批永久占地16532亩,其中淹没区13873.5亩,库区交通1546亩,安置点(不含独立选址首村安置点)877.5亩,工程枢纽区235亩;工程枢纽区临时用地28亩。
3.规划水平年(2019年)搬迁人口7418人,搬迁房屋46.17万平方米。移民搬迁各类房屋41.81万平方米;农副业、文教卫、工商企业、镇外单位房屋4.36万平方米。
4.水库淹没影响公路44.7km,桥梁14座,渡口2个;淹没影响电力线路74.04km,变压器23台;淹没影响电信线路72.13km、基站房各3座,影响移动线路21.79km、基站5座,影响联通线路13.7km、基站1座;影响广播电视线路39.59km,影响文广广播线路29.36km,淹没影响供水管道205.7km、小型蓄水池57座,淹没影响二座总装机3320kW水电站,以及灌溉渠道39.5km和提灌站4座75kW。
三、移民安置规划
根据国家移民政策、结合多方征求意见、按照打造美丽乡村和集镇总体要求,规划设计了8个移民安置点,规划移民人口7418人,其中首村531人、陈霞集镇4509人、小珰村1183人、小珰金村506人、石田331人、阳干66人、东充121人和茶降171人。
水库移民安置采取生产安置与生活安置相结合方式,关于生产安置我们制定种植业安置、兼业安置、投亲靠友安置、养老保障安置、敬老院安置 、进入市县经济开发区就业和自谋职业安置和一次性补偿七种方式供选择;关于生活安置有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城镇购房安置三种方式。鼓励进入市县经济开发区就业和自谋职业安置,达到县城“去库存”的需要,缓解移民生产安置压力。
四、投资情况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299060.18万元(不含送出工程)。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49034.92万元;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费静态总投资236923.8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525.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441.33万元。
建设意义
月潭水库是一座结合城镇供水,兼顾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能够为黄山市的城乡生活工业用水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同时,能提高下游灌区的灌溉保证率,并能利用水力资源,向当地电网提供清洁能源,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通告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月潭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一、蓄水影响范围包括月潭水库淹没区、影响区、水库周边以及水库下游率水和新安江干流沿线河道管理范围。
二、蓄水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及蓄水后易造成塌滑或滑坡的影响区域内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采砂、水上交通、游泳等活动。
三、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区域。
四、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五、蓄水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休宁县人民政府月潭办、农业农村水利、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六、休宁县人民政府要督促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内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安全检查及巡查,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库下游屯溪区及歙县人民政府要督促率水和新安江干流沿线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蓄水影响区域内单位和群众要积极配合月潭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历史沿革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安徽省水利厅在黄山市主持召开安徽省月潭水库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一致同意安徽省月潭水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5 11:51
目录
概述
建设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