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原名人民法院报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两微”、人民法院报“两微”、天平阳光App等平台,是司法新闻宣传领域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
发展历史
2016年8月16日,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人民法院报社”更名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22年1月17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赵翔在《传媒茶话会》发言,传媒人品茗论道的家园。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编辑出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杂志;主办中国法院网,负责运维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主要栏目、全国法院政务网站群、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中文网站等;主办天平阳光移动平台,负责运维最高人民法院及人民法院报移动端新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等);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工作。
履行责任
政治责任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
(三)高质量完成全国两会重大宣传报道任务
(四)紧跟社会热点,有效引导舆论
(五)做好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强舆论监督
(六)加强国际传播能力,传播中国司法声音
阵地建设责任
(一)加强融媒体采编平台建设
(二)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
(三)以内容建设为根本
服务责任
(一)发布政务信息,推进全国法院门户网站集群建设
(二)做好庭审公开、公告管理、信箱留言等服务
(三)积极刊载公益类内容
人文关怀责任
(一)加强民生报道
(二)做好灾难和事故报道
(三)坚持以人为本
文化责任
(一)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传承优秀法院文化,汇聚法治精神力量
(三)反映法官文化生活,促进法院文艺繁荣
(四)聚焦司法前沿,推进法学理论研究
安全责任
(一)安全刊播情况
(二)完善刊播制度
(三)建立应急预案
道德责任
(一)遵守职业规范
(二)维护社会公德
(三)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权益责任
(一)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薪酬福利
(二)规范新闻记者证管理
(三)加强员工培训和队伍建设
合法经营责任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制定多项规定规范经营活动
(三)不刊播违法违规广告
现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6 15:37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